
女子聲稱接受熱蠟脫毛後,下半身包括大腿、小腿以及私處一帶都有灼傷的痕跡,要求美容店賠償3850新元。(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女子聲稱接受熱蠟脫毛後,全身超過15%出現二級灼傷,要美容店賠償3850元(新幣,下同)。
化名伊莉莎白的事主告訴時政網站《慈母艦》,她於12月1日到丹戎巴葛豪利大廈(Oxley Tower)的一間美容院去除體毛。
豈料,隔了數日後,身體多處感覺很癢、泛紅,到了4日依然感到疼痛,5日看醫生後才被告知皮膚灼傷,或留下疤痕。
據伊莉莎白稱,她下半身包括大腿、小腿以及私處一帶都有灼傷的痕跡,看診的藥醫費共197元7角。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照片,她2條大腿、膝蓋附近等部位泛紅,靠近私處的部位最為廣泛。事後,她向美容院索賠3850元,包括已支付的脫毛費用173元、醫藥費以及一周的收入損失。
伊莉莎白說,進行脫毛護理時,她曾兩次告訴美容師蠟太熱。對此,美容院反駁說美容師在過程中都有問顧客溫度是否適合,但伊莉莎白當時並沒說什麼。
伊莉莎白說,事後幾天以為皮膚過敏反應會自然消退,但卻出現脫皮、起水泡等情況,於是求醫。
美容院:交律師處理
一名美容院經理透露,伊莉莎白離開後,曾遺留一頂帽子在店內,並於12月3日發信息通知對方,伊莉莎白當時沒有提及皮膚不適。經理說,若早些提出,她可以協助處理。
她也稱,隨後通過職員獲知此事,嘗試聯繫伊莉莎白,但對方不聽電話。
當伊莉莎白的丈夫再次找上美容院時,經理表示會交由律師處理。
經理也說,伊莉莎白的丈夫在網上稱美容院的好評都是買回來的指控不屬實。
她指出,不會在事情水落石出前作出任何賠償,因為不想貿然假定美容師造成顧客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