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馬國男偷運85隻珊瑚及可可蟲進入我國,在關卡被逮個正著,3人各被判坐牢5個月。
3名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達南(43歲)、旺莫哈末阿茲茲(20歲)和凱魯依馬(25歲)。
他們各面對23項牴觸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和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三人分別承認其中7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三名被告是受聘於馬國運輸公司的司機,職責包括把貨物運送至新加坡,交到顧客手上。
為了方便聯繫,公司提供了一台共用手機。三人通過共用手機或聊天群組,收到老闆下達的送貨指示。
調查揭露,被告落網前至少兩次按指示送貨到新加坡,指示中的電話號碼還備註「珊瑚」。

走私珊瑚浸在水中,用塑料袋裝起。(國家公園局提供)
2024年7月11日,三人被告知要送貨到新加坡,並接到一份入口准證(cargo clearance permit)。三人並未點算貨物。
凱魯開車前往大士關卡,達南和阿茲茲當替換駕駛員同行。他們隨後收到老闆的指示,將白色箱子的物品配送給一個人,並附上備註「珊瑚」的電話號碼。
當天下午3時許,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大士關卡對馬國註冊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當局人員在檢查羅厘時,發現兩個未申報的白色箱子,裡面有29個裝著75隻硬珊瑚(hard coral)和10隻軟珊瑚(soft coral),以及兩隻可可蟲(Coco Worm)的塑料袋子。
這兩個裝有珊瑚的白色箱子當時放在貨物貨櫃的後方,試圖掩人耳目.
根據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進出口受CITES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以及它們的相關產品,必須獲得執照。
根據動物和飛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無執照進口動物或禽類,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據了解,這是新加坡迄今查獲最大宗的走私珊瑚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