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簡化上市程序 吸引更多具潛力企業掛牌

2025/11/03   •   2276閱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 (SGX RegCo) 正在推進一系列改革,旨在將新加坡打造成為領先的國際資本市場樞紐。這些措施包括簡化上市流程,減少監管摩擦,並更側重於披露信息。新交所監管公司已實施由股票市場審查小組建議的新規,聚焦於提高市場效率和價格發現。重點在於穩健的披露標準,保持投資者信任,同時降低不必要的市場干擾。此外,新交所監管公司還在考慮整合上市審核職能,並簡化上市流程,這些變革旨在優化監管,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自10月29日起,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SGX RegCo)已實施由股票市場審查小組建議的新措施,推動新加坡向更貼近主要發達市場的、以披露為本的監管制度邁進,這些措施得到了2025年5月公開諮詢中業界反饋的強力支持。

與此同時,新交所監管公司也正就主板規則修訂建議徵求市場意見,以落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關於將上市審核職能整合至新交所監管公司的提案。

新交所監管公司執行長Tan Boon Gin表示:"我們正在推進各項舉措,以鞏固新加坡作為領先國際資本市場樞紐的地位。審查小組的措施是全面的。企業方面的努力旨在改善流動性和估值,而監管方面的努力則旨在提高市場效率和價格發現。這種互補的方法推動了市場紀律,提升了治理標準,確保維持高水平的監管標準。"

在減少監管摩擦的同時維護投資者信任

新交所監管公司提出的轉向更少規範性、更側重披露和由市場驅動的方法,側重於為投資者提供有助決策的信息,同時保留維護市場質量和投資者信任的關鍵保障措施,這些提議獲得了大力支持。

專注於穩健披露的簡化上市流程

新交所監管公司對其上市准入標準的大多數擬議修改獲得了支持,並將根據反饋意見,在保留兩項關於利益衝突和法律合規的現有要求的基礎上實施這些修改。

關於定性准入標準,新交所監管公司將保留關鍵標準,以確保只有具備強健治理和財務健康狀況的發行人才得以上市。未經修改的審計意見仍然是強制性的,以確保符合財務報告準則。根據反饋意見,它將保留要求發行人提供確認書,證明其已獲得對其業務運營有重大影響的批准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其他事項,新交所監管公司將不再規定具體措施,而是要求清晰披露重大事項,以支持投資者做出明智決策——發行人必須披露任何重大的內部控制弱點及相關補救措施,並且必須披露出現的任何利益衝突及其處理方式。對於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和商業信託,針對市場反饋其結構中固有的利益衝突【房地產投資信託或商業信託結構中可能固有利益衝突,因為發起人可能擁有或發現屬於該房地產投資信託或商業信託投資範圍內的物業或資產。】,新交所監管公司將保留要求發行人必須在上市前解決或緩解此類衝突的規定。

關於定量准入標準,新交所監管公司將把新上市的盈利測試門檻從3000萬新元降至1000萬新元,與其他主要交易所保持一致。新交所監管公司認識到,新興行業中具有強勁增長潛力的尚未盈利公司,即使由於其所在行業的特殊情況可能不符合傳統的財務標準,也可能適合在主板上市。這類公司的上市將增加主板上公司的多樣性,拓寬投資者的選擇。若其上市資格未在現有規則中明確規定,此類公司可與新交所監管公司接洽,探討可能的上市途徑。對於尚未盈利的生命科學公司,准入要求已進行調整,以更好地反映其獨特的行業情況,並與其他主要交易所保持一致。

上市後保持嚴格的監管,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摩擦

對於上市後的監管變化,新交所監管公司也獲得了廣泛支持,並將按諮詢方案實施。

為儘量減少市場干擾並提供確定性,只有在有明確證據表明存在持續經營問題時,才會考慮交易暫停。僅因持續經營能力受到質疑而證券被暫停交易的發行人,若未進行正式的破產或重組程序,且其董事會基於所述理由確認公司能夠持續經營【為避免疑義,發行人證券的交易可能因其他原因暫停或繼續暫停,包括(a)其失去自由流通股,(b)其資產全部或大部分由現金或短期證券構成,或(c)交易所認為,為了維護公平、有序和透明的市場,有必要或適宜暫停交易。】,則可申請恢復交易。

新交所監管公司將儘可能與發行人就其披露事項進行私下溝通,以避免對市場產生寒蟬效應。然而,發行人必須繼續公開披露具有重大價格敏感性或交易敏感性的信息。如果檢測到異常交易,且有理由相信市場不公正、無序或不透明,新交所監管公司將立即發布謹慎交易(TWC)警示。這些警示有效期為兩周,並根據需要發布新的警示。

鑒於多數市場參與者支持此舉,考慮到其對發行人商業信心和融資渠道造成的意外負面影響,金融觀察名單(Watch-List)將被取消。但是按照諮詢方案,新交所監管公司將要求發行人披露其連續第三個及後續財年的虧損。新交所監管公司也強烈鼓勵此類發行人(在適當情況下)傳達其未來計劃及改善財務業績的具體行動。

就關於將上市審核職能整合至新交所監管公司的提議進行諮詢

作為審查小組建議的一部分,MAS正在就擬議方案進行諮詢,計劃將上市資格審查和招股說明書審查職能整合至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使得准發行人未來只需與新交所監管公司接洽。目前,准發行人需要就其上市資格與新交所監管公司接洽,並向MAS註冊其招股書。MAS關於此提案的諮詢文件可訪問以下網站查看:

https://www.mas.gov.sg/publications/consultations/2025/consultation-paper-on-consolidation-of-listing-suitability-and-prospectus-review-functions

新交所監管公司正就反映此提案的主板規則修訂徵求市場意見。新交所監管公司確保上市質量和高標準企業治理的基本承諾將保持不變。MAS將繼續作為一線上市監管機構對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進行監督,並正與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合作,審查其治理和資源框架,以確保其能有效承擔這些新職責。MAS和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將通過密切監控和及時的信息共享保持緊密合作,以確保協調有效的監管執法。MAS也將繼續調查並針對違反《證券及期貨法》中關於招股書披露要求的行為採取行動。

審查小組還建議,上市申請無需再經過上市諮詢委員會的流程。因此,新交所監管公司也正就暫停上市諮詢委員會運作一事徵求反饋意見。

關於將上市審核職能整合至新交所監管公司的諮詢開放至2025年11月29日,諮詢文件也可訪問以下網站獲取:

https://regco.sgx.com/regco/public-consultations/20251029-consultation-paper-consolidation-listing-suitability-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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