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隨著國家水務局(PUB)於周三(6月16日)推出一套設定了技術標準和合規要求的實踐準則,擁有沿海物業的業主現在有了明確的指南,以履行其海岸防護義務。
PUB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該實踐準則將於2028年起正式生效。
根據該準則,租賃期剩餘30年以上的業主必須規劃海岸防護措施,以應對預計高達2.15米的海平面上升;而租賃期剩餘不足30年的業主,則應準備應對至少0.7米的海平面上升。
該機構表示,自2025年起已與專業團體、行業協會及潛在受影響的業主就相關義務進行了溝通,並將在2026年下半年舉行更多會議,幫助他們理解具體要求。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在宣布該準則發布時表示,近期通過的海岸防護立法明確了責任和合規標準。
她在周三的新加坡國際水周會議上發表講話稱:「這要求新加坡所有沿海土地所有者(包括公共和私人所有者)共同承擔起擁有、實施、維護和運行海岸防護措施的責任。」
傅海燕女士指出,儘早向業主和行業發出明確信號同樣重要,這樣他們才能增強能力,規劃投資,並充滿信心地準備實施相關措施。
此次實踐準則的推出,是在議會於今年3月通過法律、要求沿海業主在面對全球海平面上升時必須實施強制性海岸防護措施三個月之後。
新法要求所有沿海業主,包括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和私人公司,必須實施海岸防護措施,以構建一道連續的防禦線。
新加坡約70%的海岸線由政府所有,將主要由國家處理。其餘部分由私人公司持有,主要是造船廠、港口以及石油、天然氣和製造業企業。
私人沿海地塊業主將獲得資本補助金,以幫助其實施強制性措施,同時還將獲得PUB關於如何開展所需工程的建議和諮詢。
準則核心內容
傅海燕女士在周三表示,在法律框架建立之後,該實踐準則將明確「優質的海岸防護」是什麼樣子以及如何實現。
她補充說,該準則將指導業主以及建築和工程行業履行其海岸防護義務。
「它不僅涵蓋了防護措施的設計,還包括檢查和維護機制,以確保結構在預期壽命內保持完整,」傅海燕女士說。
她還提到,該準則考慮了未來的氣候預測,允許業主選擇一次性實施或分階段逐步實施海岸防護。
部長表示,相關要求將根據海平面上升的新發現和支持防護措施的新技術而實時更新。
PUB在新聞稿中稱,所有在《下水道、排水和海岸防護法》中規定的地塊業主,均應確保其措施達到規定的海岸防護水平,以抵禦永久性和暫時性的沿海洪水。
海岸防護水平是指業主必須建造的防護措施高度,這將根據各種因素和現場情況決定。
該機構表示,性能標準將確保所有措施在結構上穩固且在水力上具有韌性。
實踐準則還將詳細規定相鄰海岸防護措施的連接要求,以確保邊界沿線的連續性和水密性。
PUB表示,在完成海岸防護措施後,業主還負責確保這些屏障隨著時間的推移保持安全、功能完備且有效。
「這包括建立並實施維護制度並進行必要的檢查。鑒於海岸防護措施長期暴露在嚴苛的沿海環境下,定期維護對於確保其持續發揮預期作用至關重要,」該機構表示。
此外,業主需要每年向PUB提交聲明,確認所有檢查和維護要求均已達成。
PUB表示,如果由於運營需求無法實施海堤和堤壩等靜態防護措施,業主可以考慮使用可部署式海岸屏障。
這些屏障可能包括擺動門、翻轉屏障、升起屏障和滑動門。
該機構指出,由於使用可部署屏障的運營風險較高,因此將實施嚴格的要求。
業主必須滿足特定條件並提前獲得PUB的批准。例如,他們必須證明由於水岸邊需要用于海運、物流或服務,因此需要可部署屏障。
PUB表示,這類方案應針對現有開發項目,且屏障應為全部或部分預安裝。
海岸防護解決方案
除了新準則,傅海燕女士表示,PUB還向五個項目撥款1400萬新加坡元,用於測試海岸防護解決方案。
PUB在事實清單中稱,這些措施將從2027年起在新加坡海岸線的選定地點實施。
該機構表示,這五個項目的結果將在三年內進行評估,以確定它們是否可用於未來的海岸防護工程。

例如,由新加坡國立大學(NUS)、建築公司Woh Hup和Delta Marine Consultants組成的團隊,在聖淘沙部署了一套連鎖混凝土裝甲系統,以防禦波浪和侵蝕,傅海燕女士介紹道。
她補充說,這種設計在減少混凝土用量的情況下實現了更好的防護效果,從而降低了成本、碳足跡以及新加坡對進口材料的依賴。

另一個適應性生態友好海堤項目涉及日本建築公司Kajima,以及本地公司Samwoh Innovation Centre、Oung Construction,以及NUS、新加坡理工大學(SIT)和Delta Marine Consultants。
傅海燕女士表示,該項目基於Kajima在東京的生態友好海堤經驗,將測試使用低碳材料的預製元件、智能傳感器和自愈機制,以減少排放和維護成本。
「隨著新加坡和全球城市共同面對日益嚴重的沿海和洪水風險,有一點很明確:我們誰都無法獨自應對。但只要共同努力,我們就能走得更快、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