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4年7月2日的重要立法活動中,新加坡國會批准了三項關鍵法案:《企業服務提供商法案》(CSP法案)、《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雜項修正案)法案》(CLLPMA法案)以及《ACRA(註冊和監管增強)法案》。這些新法規的制定,旨在確保新加坡的企業服務提供商(CSP)行業以及受益所有權制度能夠全面符合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國際標準。
《CSP法案》和《CLLPMA法案》立法變化解讀
《CSP法案》的核心目的是加強對新加坡企業服務提供商的監管力度。該法案要求所有在新加坡境內或從新加坡提供企業服務的商業實體必須向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註冊為註冊CSP。這一舉措將進一步規範企業服務市場,保障市場的健康運作。
與此同時,《CLLPMA法案》則著眼於提升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受益所有權的透明度,從而為《CSP法案》的實施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法律基礎。通過這一法案,新加坡政府旨在建立一個更加透明和可追溯的受益所有權框架。

另外,《ACRA(註冊和監管增強)法案》計劃在年底前引入聯繫地址制度,此舉將允許用聯繫地址替代ACRA公共登記冊中的住宅地址,旨在提升個人隱私保護水平。
具體問題解讀
哪些實體需要根據新的CSP法案註冊為CSP?
根據《CSP法案》,所有在新加坡境內或從新加坡提供企業服務的商業實體都必須向ACRA註冊為註冊CSP。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服務:成立商業實體、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董事/名義股東、代表他人或作為公司秘書與ACRA進行商業交易、為商業實體提供註冊辦事處/營業地址、為客戶執行與會計服務相關的任何指定活動。
與會計服務相關的指定活動是指什麼?
並非所有會計服務提供商都必須註冊為CSP。只有那些執行與會計服務相關的指定活動的商業實體才需要在CSP制度下向ACRA註冊。這些指定活動包括購買或出售房地產、管理客戶資金和銀行帳戶、組織創建捐款、公司的經營或管理,以及商業實體的買賣。會計服務涵蓋財務會計服務、內部審計服務、管理會計服務或稅務服務。
是否所有提供會計服務的公司都需要註冊為CSP?
並非所有提供會計服務的公司都需要註冊為CSP。只有當企業實體在提供會計服務的同時,從事與會計服務相關的指定活動時,才必須註冊為CSP。根據《會計師法》註冊的公共會計實體(PAE)如果不提供除指定活動以外的企業服務,則無需向ACRA申請註冊為CSP,但必須向ACRA提供至少一名註冊合格個人的詳細信息。

提供CSP服務的業務實體員工是否需要註冊為CSP?
註冊要求僅適用於商業實體,不包括作為註冊CSP的授權員工與ACRA進行交易的個人。
CSP在執行客戶盡職調查措施方面有哪些要求?
註冊的CSP在向客戶提供任何公司服務之前,以及在懷疑存在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核擴散融資的情況下,或對先前信息真實性或充分性有疑慮時,必須執行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在向ACRA提交任何交易前,也必須執行這些措施。
對CSP的反擴散融資(CPF)要求是什麼?
CSP的反擴散融資職責與現有的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職責相似。CSP需根據《聯合國法》等信息來源進行篩選,這些信息來源將在附屬立法中規定,ACRA還將發布指南,以提高行業對擴散融資的認識和理解。
集團對CSP的政策要求是什麼?
CSP需實施集團範圍的計劃,包括管理和減輕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風險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在集團內部(如子公司之間)共享信息。
這些新法案的通過和實施,標誌著新加坡在企業服務監管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旨在提高行業透明度、加強風險管理,並確保新加坡金融體系的完整性。對於企業服務提供商而言,了解和遵守這些新規定將是其業務運營中的關鍵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