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一名女行政助理聲稱遭老闆言語和身體虐待,又不被對方重視,因此盜刷老闆信用卡近3萬新元,網購私人物品泄憤,還挪用老闆銀行戶頭逾2萬新元償還卡款,結果落得被判坐牢一年3個月和賠償2萬3767新元的下場。
涉案行政助理是28歲的李淑慧,面對詐欺和失信等五項控狀。被告周二(10月24日)承認其中兩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是2014年在Hai-Ou Co(s)Pte Ltd當行政助理,協助該公司董事李慶崔(78歲)處理文件,包括進行採購、報價等行政工作。
由於老闆對科技不熟悉,於是把信用卡資料和網絡銀行登入資料交代給被告,以方便她進行轉帳交易和協助列印銀行帳單。
2020年3月,被告開始覺得自己不被老闆重用,並漸漸地怨恨後者。被告於是盜用老闆的信用卡在網絡平台上購物,也擅自從老闆的銀行戶頭中取錢繳付老闆和她的信用卡帳單。
從2020年3月至8月,被告共77次盜刷老闆的信用卡,進行網上購物,花了近3萬元,期間也擅自使用老闆銀行戶頭的金額,6次支付信用卡帳單,挪用約2萬3000新元。
控狀顯示,為了隱瞞罪行,被告偽造文件以掩蓋失信的痕跡。被告會在銀行帳單上用剪紙遮蓋那些未經授權的交易,再複印後才呈交給老闆,企圖瞞天過海。
被告的行為導致老闆損失總計超過4萬5000新元,老闆的媳婦於2020年8月24日發現後向警方報案。
控方指出,被告聲稱被老闆虐打,並蒙受傷勢,但她未曾報警,也無法出示相關醫療報告證明。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說,被告因小錯釀大禍,如今已知錯,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因此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諭令,被告需向老闆支付2萬3767新元的賠償金,若無法全額賠償,則面對另外坐牢3周的處罰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