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30歲男子與朋友在韓國餐館用餐時和另一桌食客起爭執,原本勸架的他最後加入戰局打成一團,先是掀翻火鍋湯料潑灑「仇家」,之後拿酒瓶砸傷一名穿著跟「仇家」相似衣服的路人,結果不僅要賠償4000多元醫藥費,還因用利器傷人罪被判坐牢六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28日早上6點59分,地點在牛車水尼路(Neil Road)一帶的一家韓國餐館。
根據法庭文件,30歲的被告Marcus Phua Han Sheng和友人於案發當天清晨在事發餐館用餐。期間,被告的友人和鄰座的食客起爭執,被告原本要勸架,但勸著勸著,自己反而被激怒,他一氣之下掀翻火鍋潑灑「仇家」,對方也不甘示弱打了被告幾下。
餐館職員和被告的友人見狀將他們拉開,對方之後離開餐館。
拿酒瓶砸錯人
約兩分鐘後,被告仍怒氣未消,隨手抓起一個燒酒酒瓶,在桌上敲碎後拿著破酒瓶走出餐館。
此時,他剛好看到一個穿著跟早前那群食客相似衣服的路人,遂將對方當成「仇家」,二話不說走上前拿起酒瓶砸向路人的頭部,造成他的頭部、臉頰和耳朵多出被割傷上,入院後需要縫合治療,醫生給了他九天的病假。
被告發現砸錯人後深感內疚,不久後就全額賠償了路人共4857元的醫藥費。
法官在下判時表示,被告原本要勸架卻變成肇事者,最後還傷了無辜的路人,判他坐牢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