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寶森。
(新加坡訊)被指控涉及新加坡28億新元洗錢案的被告之一王寶森再次申請保釋,表示妻兒都在新加坡且在海外沒有任何收入,控方反駁,指他曾從家族生意取得可觀利潤,上述保釋申請最終再被法官駁回。
王寶森(31歲)周四(11月16日)透過律師再向法庭申請保釋。他原本由Lighthouse Law律師事務所的黃恆毅律師代表,現改由Adelphi Law Chambers的江國文律師代表。
控方指出,王寶森和妻女都是外籍人士,王寶森還持有中國和萬那杜的護照,在新加坡並無工作,2022年1月才移居新加坡。即使王寶森在宣誓書中指他的兄弟、侄女和母親有意來新,但不能證明他們與新加坡有強烈聯繫。
另外,王寶森聲稱,他沒有任何海外收入,但他曾在調查中承認,他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從家族茶葉生意獲得100萬人民幣的利潤。
調查顯示,王寶森的家族仍在中國福建安溪經營茶葉生意,販賣鐵觀音,這筆生意仍可能為王寶森提供收入。王寶森的父親也曾數次匯款30萬新元至60萬新元不等給他,他若潛逃,也有能力在國外過舒適生活。
王寶森也在口供書中稱,他申請土耳其護照是為了投資,但這與他告訴警方的資訊不符。
王寶森早前稱,他申請土耳其護照是因為認為這會提高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機率,他在土耳其投資是為了取得護照。
新加坡警方在王寶森的住處並未起獲土耳其護照,無法確認他是否也持有該護照。
王寶森代表律師江國文也在庭上說,王寶森的妻子何慧芳(譯音)以及分別為3歲和4歲女兒都在新加坡,王寶森非常疼愛女兒,絕不會拋下妻兒潛逃。
「若王寶森有潛逃意圖,就不可能讓孩子在新加坡求學,還讓其他家人來新。」
江國文也說,若王寶森獲准保釋,可佩戴電子追蹤器和每天向當局報到。新加坡到處都有電眼,關卡和機場也有警方巡邏,王寶森不可能帶著妻女潛逃。
法官在解釋為何不批准王寶森的保釋申請時說,王寶森的表親和妻子何慧芳都正在接受調查,因此一旦他保釋外出,串供的風險是存在的。
法官指出,王寶森稱父親曾給他30萬新元在土耳其購買產業,最初說想申請土耳其護照是為了方便在當地置產,之後卻說是為了獲得土耳其護照好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才置產,說詞前後矛盾。
法官表示,雖然王寶森的護照被扣押,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無法再次獲得新的護照,而他是否已經申請土耳其護照也仍未確定。
法官說,自從上次王寶森的保釋申請被拒絕以來,情況沒有發生變數或出現任何新資訊。查案人員指出王寶森對不同面向說詞不一,也說明他不夠坦白。
法官最後駁回王寶森的保釋申請,案展12月22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