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六旬按摩嬤偽裝成網絡情人,自稱是離婚婦,設局騙輕微智障的男顧客,讓對方在一年內159次給了她共近4萬元,被判坐牢一年。
這起騙局發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19日之間,已有三名孫子的被告謝美玲(60歲)承認兩項欺騙控狀,指她在上述時期騙走一名男顧客的錢財。
《新明日報》報導,事發時,被告是一名按摩師,她早前在牛車水一帶珠光大廈內的按摩院工作,結識了一名男顧客,後來她轉到珍珠大廈的按摩店工作,男顧客持續光顧她。這名男顧客的智商介於50至70之間,是名辦公室服務員。
在2018年10月,男顧客接到一通自稱是被告友人「莉莉」的電話,對方稱被告母親過世,需要一筆錢,於是男顧客未查證消息,就直接轉帳給「莉莉」。

被告謝美玲。(圖/海峽時報)
殊不知「莉莉」便是被告本人,兩人持續通過電話和簡訊交談,男顧客因此愛上「莉莉」。被告伺機向男顧客索錢,男顧客也不疑有他。
為了避免男顧客察覺騙局,被告謊稱是帶著10歲女兒的離婚婦,如此一來男顧客就不會登門拜訪。
被告共在一年期間內,利用「莉莉」的身份讓男顧客前後進行了159次的轉帳,騙取3萬9010元。
控方指出,被告預謀犯案欺騙男顧客,而犯案長達一年,也利用男顧客的信任行騙,要求法官判她入獄10至13個月。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令男顧客陷入困境,尤其是她的欺騙手段極為惡劣,這些都是加重罪責的因素,最終判她入獄12個月。
另一方面,案情也顯示,被告竟要求男顧客轉帳給其真實男友,也轉帳給她的友人來幫她還債。
被告向男顧客提供至少七個銀行帳號,其中包括曾借錢給她的友人的帳號,以此藉機還債。
另外,其中一個銀行帳號屬於被告男友,男友使用這筆錢來購買她的日常用品。
此外,被告事後償還1萬元,要求展期3周服刑,以便安置孫子。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感到萬分愧疚,也是初次犯案。她是一名母親,也是三名小孩的奶奶,懇求法官輕判。
律師指出,被告事後也籌得1萬元,償還男顧客以示悔意。待法官下判後,律師也指被告需要延期服刑三周來安置房子和孫子,獲得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