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8歲文盲從中國南來新加坡,從修表白手起家到成為名表批發商,92歲去世時留下龐大的財產給子孫,但其中三名孩子質疑他遺囑和附件的真實性,要求遺產執行人庭上證明其有效性,最終法官判遺囑屬實。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高庭判詞,一名92歲的名表批發商在2009年3月13日過世後,留下了生意和數個房地產。
商人是在1935年移民到新加坡的中國男子。來新時年僅18歲的他,先為一名親戚打工當修表師,之後創業經營名表批發生意,而生意蒸蒸日上。
他共育有7名孩子,也有8名孫子以及一名居住在印尼的乾女兒。
商人過世6年後,老大和老五要求其他兄弟姐妹表明意願處理父親遺產,但老么不久後,在2015年3月3日找到父親保險箱鑰匙。7名兄弟姐妹在8日打開保險箱,宣讀父親留下的遺囑及附件。
立於1999年的遺囑指明,老二、老四、老么和三名孫子可分得商人遺產,其中兩名孫子繼承公司股份,而公司在公爵夫人路有兩間房產;另一名孫子則繼承公爵夫人路另一房產。其餘子孫只能獲得一筆款項。
商人後來在2008年遺囑附件中,把公爵夫人路的房產全留給三名孫子,也為其他子孫所能獲得的款項設限為660萬新元,還註明資金來源。這意味著若資金不足,子孫需根據附件分攤款項。
了解遺囑和附件後,老大、老五和老六質疑內容的真實性,老么和老三的兒子隨後發起訴訟證明其內容屬實,將其餘14人列為答辯人,但其中11人對遺囑和附件沒有異議。
老大、老五和老六三人雖然沒有供證,但透過律師指出商人在立遺囑和附件時不清楚內容。
特地找會廣東話律師
訴方指出,商人不識字,只能透過廣東話交流,當時處理遺囑事宜的律師會說流利的廣東話,律師供證時也稱商人核對過細節。
法官認為商人可以列出家人以及尋找會說廣東話的律師,意味他充分理解過程,有能力分配財產,遺囑具有效力。
辯方指遺囑附件 修改後對老么有利
照料商人的護士指他神志清醒。
辯方針對遺囑附件則指,附件是在「可疑」情況下準備的,還指是由獲益最大的老么準備,並指附件對遺囑內容有大幅度修改,以對老么和其兒子有利。
辯方也指商人沒有獲得獨立法律建議的渠道,因為準備附件的律師跟老么有商業來往,因此有利益衝突。
最後辯方認為,商人當時體弱,精神狀況未經醫療人員核實,而老么也遲遲沒讓家人知道遺囑和附件的存在。
法官雖然同意老參與附件撰寫或令人起疑,但沒有其他證據指向附件有問題。另外,律師指商人指示明確,照看商人三年的護士也說他非常機警及記憶良好。
由於辯方沒有傳召證人,法官指出沒有其他證據指向遺囑和附件不屬實,因此判兩份文件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