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大馬六旬廠巴司機疏忽駕駛導致一死12傷案,在車禍中受重傷的司機稱他已殘廢,日後無法再工作,算是已受到應有的懲罰,法官依法判他坐牢十周和吊銷駕照五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年2月26日清晨4時24分,地點在大士關卡入境前的路段。死者是大馬婦女莫慧娟(35歲),生前在惠普擔任生產線操作員。
肇禍司機是60歲的卡萊馬尼,他被控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造成他人重傷及造成他人受傷三項罪狀,控方以疏忽致死罪提控,另兩項交法官下判時考慮。被告昨天認罪後被判刑。

不幸被拋出巴士喪命的是莫慧娟。(檔案照)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當天凌晨2時從大馬開廠巴載乘客來新加坡,車禍前的行車速度是每小時約65公里。快要抵達大士關卡時,即使是單車道,他也沒放慢車速,最終導致巴士在轉彎時失控打滑,撞上防護牆,莫慧娟和另一女乘客被拋出車外。
莫慧娟當場傷重去世,包括被告在內的12名傷者則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其中兩名女乘客的傷勢較為嚴重。
被告也在車禍中受傷,他被困在駕駛座上,傷勢嚴重,身上多處骨折,在醫院接受約兩個月的治療,他的傷假至6月才結束。
昨天,他坐著輪椅通過視像系統聆訊,求情時表示他當時竭盡所能試圖剎車救乘客,但不成功。他說自己已殘廢,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已經60歲了,那是我30年來第一次發生車禍。我已殘廢,以後不能再工作了,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妻子目前投靠親戚。出獄後,我只能靠行乞來養家。」
法官判他坐牢十周和禁駕5年。(人名譯音)

巴士失控撞上路旁矮牆,造成一乘客傷重不治。(檔案照)
兩名女重傷者,一人牙齒脫落、多處骨折,動了三次手術後才出院,另一人也因骨折和頭部受創,傷假一直到3月15日才結束。
根據案情,共有11名乘客在車禍中受傷,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其中與死者一起被拋出車外的女乘客雪爾頓(21歲)蒙受重傷,她的額骨、盆骨骨折、牙齒被撞脫落、肝臟和肺部都首創。
此外,她身體也多處被擦傷。住院至3月7日才出院,期間動了三次手術。
另一名女乘客蔡淑儀(23歲)因骨折和頭部受創入院,雖在隔天就出院,但她的傷假一直到3月15日才結束。
其他傷者多數申訴胸口桶、頭暈、膝蓋被撞傷、身體擦傷等,入院接受治療後當天就出院。
驗屍庭早前就莫慧娟的死因展開研訊,驗屍官裁定她是死於不幸的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