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違規金融機構和個人零姑息,以保護投資者

2020年11月06日   •   7011次閱讀

新加坡一向以透明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嚴明的法律體系而著稱,新加坡當局對失信違規行為更是採取了「零姑息」的態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去年1月至今年6月的18個月里,向違例的金融機構和人士共開出1500萬新元罰款,並把九人定罪。

這1500萬新元的罰款金額中,有1170萬新元屬於民事罰款,其餘330萬新元是銷案罰款。後者主要涉及違反反洗黑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及反恐融資(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條例。

新加坡金管局MAS調查的範圍包括市場濫用,例如局內人交易、虛假交易以及違反公司披露,這些行為可能造成證券價格扭曲,創造虛假市場並破壞公眾對新加坡資本市場的信心。對此,新加坡金管局執法局司長包佩玉說:「嚴厲的調查和嚴格的執法對於嚇阻不當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維護投資者信心是必要的。」

在相關調查中,新加坡金管局發現了本地首起局內人的「搶先交易」(front running)。基金管理公司的兩名交易員和股票行一名股票經紀串通,利用內幕資料,在七年內牟利逾800萬新元。 

三人被法庭判坐牢20至36個月,新加坡金管局也向三人發出13至15年的禁令,並在調查過程中起回243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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