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約 1 分鐘閱讀

少年雞姦兒童院中同伴 判緩刑18個月

2018/09/18
直接閱讀正文 ↓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246/12465968.avif

一名18歲的少年因為雞姦兒童院中的同伴,被判處緩刑18個月。

案件發生在兩年前,被告當時16歲,受害人只有14歲。兩人在兒童院的客廳聊天,被告趁機非禮和雞姦受害人。隔天,被告陪受害人去學校,半途卻把受害人帶到實龍崗一家購物中心的廁所雞姦他。

被告也被判處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和電子監控。他也必須接受心理治療。被告的母親也必須繳付5000元的保證金,以確保他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 958/MC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