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8歲的少年因為雞姦兒童院中的同伴,被判處緩刑18個月。
案件發生在兩年前,被告當時16歲,受害人只有14歲。兩人在兒童院的客廳聊天,被告趁機非禮和雞姦受害人。隔天,被告陪受害人去學校,半途卻把受害人帶到實龍崗一家購物中心的廁所雞姦他。
被告也被判處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和電子監控。他也必須接受心理治療。被告的母親也必須繳付5000元的保證金,以確保他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 958/MC
一名18歲的少年因為雞姦兒童院中的同伴,被判處緩刑18個月。
案件發生在兩年前,被告當時16歲,受害人只有14歲。兩人在兒童院的客廳聊天,被告趁機非禮和雞姦受害人。隔天,被告陪受害人去學校,半途卻把受害人帶到實龍崗一家購物中心的廁所雞姦他。
被告也被判處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和電子監控。他也必須接受心理治療。被告的母親也必須繳付5000元的保證金,以確保他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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