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公共服務協調部長陳振聲於2月26日表示,賦予部長廣泛自由裁量權的法律——包括《防止在線虛假信息與操縱法案》(POFMA)及其他相關立法——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始終嚴守法律邊界。
他在國會就2026年財政預算中公共服務部門支出計劃的辯論中,回應了議員何廷如(WP-盛港)提出的問題。何廷如指出,包括POFMA、《外國干涉(應對措施)法案》以及去年通過的《在線安全(救濟與問責)法案》在內的多項法律,均賦予部長和法定機構廣泛的權力,以應對虛假信息、外國干預及有害網絡內容。
她同時提到,在行使行政裁量權時,公眾主要依賴司法審查作為挑戰手段,但這一機制在新加坡「較為罕見」。她問道:「新加坡如何引導和監督行政裁量權的使用?又有哪些保障措施確保這些權力被審慎行使?」
兼任國防部長的陳振聲表示,總理會為各部長分配職責,包括法律所賦予的法定職能。「所有法定職能都必須依法行使,」他說,「法律之所以授予部長及其他官員裁量權,正是為了讓他們能根據具體事實靈活判斷最佳應對方式,而非機械地套用僵化規則。」
他補充道,授予裁量權的理由、範圍、限制與保障機制,在相關法案通過國會辯論時便已充分討論。每位部長對其被賦予的法定職能負有直接責任。
「最重要的議題,都會在內閣層面進行討論和審議後才作出最終決定,」他強調,「而內閣本身,也對國會負有集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