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加坡將實施新的企業稅收政策,在新加坡開展業務或總部位於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其有效納稅率不得低於15%,此舉是為了響應2024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的稅制變更,以及政策檢討中提出的相關調整。這一政策的推出,旨在吸引高質量投資,確保稅收的公平性,並與國際稅務發展的趨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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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14日的新加坡國會二讀中,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和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對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Bill)和所得稅(修正)法案(Income Tax (Amendment) Bill)進行了闡述,這兩項法案的制定,是為了落實上述稅制變更,以及應對第二代防止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計劃(BEPS 2.0計劃)的要求。
兩項補足稅確保稅款無外流
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引入了國內補足稅(DTT)和跨國企業補足稅(MTT)兩種新的稅收措施,這些措施適用於全球年營收至少7億5000萬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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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補足稅針對的是在新加坡運營但有效稅率低於15%的企業,它們將被要求補足稅款以達到15%的稅率。
跨國企業補足稅則適用於母公司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如果其海外實體的有效稅率低於15%,則需要在新加坡繳納額外的稅款,以確保整體有效稅率達到15%。
英蘭妮指出,歐盟、英國、瑞士、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和香港等地區已經實施或計劃實施BEPS 2.0計劃。為了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新加坡必須採取措施確保能夠收取這些稅款,防止稅款外流。她強調,政府計劃將額外收入再投資於提升商業環境,包括提高勞動力技能、培育創新生態系統,以及提供優質的基礎設施和連通性。
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劃 鼓勵高質量投資
在所得稅(修正)法案中,英蘭妮還提出了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劃(RIC)。這項計劃允許企業在新加坡進行高價值和實質性經濟活動的新投資時,利用補貼抵消應繳的公司稅;未使用的補貼將在企業滿足條件後的四年內以現金形式退還。她表示,這將有助於吸引和鼓勵高質量投資,為新加坡人創造優質就業機會,並支持綠色轉型。
此外,所得稅(修正)法案還引入了裝修與翻新計劃(R&R Scheme),旨在支持面向客戶的中小企業,如餐飲和零售業。根據該計劃,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裝修與翻新費用可用於扣稅,每三年內最高可扣除30萬元。從2025估稅年起,該計劃的適用範圍將擴大至包括設計師和專業人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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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稅收政策的調整,不僅體現了新加坡政府對於稅收公平性和國際稅務標準的承諾,也顯示了政府在促進高質量投資和商業環境提升方面的決心。通過這些措施,新加坡旨在保持其作為全球商業和投資中心的吸引力,同時確保稅收制度的可持續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