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阿米魯丁事後面對五項包括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欺騙和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另兩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三年,以及禁止考取各類駕照兩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見朋友與他人起激烈爭執,27歲男子替朋友出頭上前揍了對方一拳,導致後者仰跌時撞傷後腦勺昏迷,一周後傷重不治。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莫哈末阿米魯丁(27歲)事後面對五項包括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欺騙和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狀。他於前日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另兩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三年,以及禁止考取各類駕照兩年。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4年5月18日清晨約5時54分,地點在馬里士他路的百利大廈(Balestier Point)。被告與34歲死者德禾文並不相識,但被告的朋友慕卡什與死者卻曾是同一個私會黨的成員,兩人是相識的。
酒廊口角引發衝突
根據案情,被告與妻子、兄弟和朋友等五人,在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到百利大廈一樓的酒廊飲酒時遇到慕卡什與他的女友和朋友。死者當時與女友和朋友也在酒廊里。
期間,死者的女友和慕卡什的女友起爭執,兩群人開始相互叫罵。接著,死者和慕卡什在酒廊外的車道起爭執,並互相挑釁,朋友見狀將險些打起來的兩人拉開。被告陪著慕卡什回到酒廊,死者一行人則在酒廊外聊天。
當被告和慕卡什等人離開酒廊時,死者走向他們再次挑起事端,死者與慕卡什越吵越激烈,被告突然跑向死者,往死者臉部揍了一拳。
死者中拳後仰跌,摔落兩個台階,後腦勺撞擊地板失去知覺,鼻孔開始流血。死者的朋友一度上前把他扶起來坐著,但卻因為被告挑釁另一名朋友而鬆手去幫忙。
朋友手一松,已經不省人事的死者再次往後倒下,頭部又再撞擊地板。
死者不久後送院治療,但於5月25日下午傷重不治。他的傷勢包括粉碎性顱骨骨折、雙側肺挫傷和腦出血等,死因則是頭部損傷引發的肺炎。醫生指出,死者的頭部傷勢本身是致命的,更有可能在第一次摔倒時造成。
被告於案發當天被捕。
另外,被告被揭於2023年12月2日和3日利用朋友的租車帳戶租借車輛,而且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駕駛。
律師求情稱無預謀
控方指出,被告案發時醉酒,朝死者的脆弱部位出拳,而且不是與死者起爭執的那方。
被告有暴力前科,包括於2021年因糾眾鬧事被判坐牢22個月。加上被告犯下的其他罪行,控方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6至38個月,以及禁止考取各級駕照兩年。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案發時僅打了死者一拳,沒有任何預謀。案件也沒有涉及長時間的打鬥或武器,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