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百科 在新加坡開始工作之前,你必須了解的9項員工基本福利與制度

2021年04月04日   •   5萬次閱讀

每當校園時光的結束,就意味著朝著社會「搬磚」生活又邁進了一步。

在坡島念書後,有的人選擇回國考公務員或是創業,也有的人選擇留在坡島找工作。雖然坡島生活物價水平相對於國內偏高,但是好在畢業生平均起薪也不低。

而且綠化環境和生活質量相和北上廣比起來也不差,隨時都可以和大自然親密接觸,國際化水平也高,以後萬一在坡島組建家庭了那麼孩子也會受到優質的教育。

最最最重要的事,新加坡政府對於工作時間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國內常態的加班過勞這一說在坡島幾乎不存在。所以吸引了很多國內畢業生留在坡島繼續發展。

那麼在正式在新加坡開始「搬磚」生涯前,有哪些入職前需要了解清楚的「規矩」呢?今天小藍就為各位科普一下吧!

1.加班費怎麼算?

新加坡政府規定,加班費必須以每小時底薪的1.5倍計算。同時,在僱傭合約下,雇員每天的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個小時或每星期44個小時(1個星期是指由星期一開始,結束於星期日的連續7天),不包括餐飲或休息時間。因此,在計算加班費的時候,僱傭法令是以每周44小時工作時間為計算標準。

2.最低帶薪休假天數和無薪休假

在新加坡,如果您受《就業法令》的保護,並且已經為僱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您就有權享受帶薪年假。您有權享受的年假天數,取決於您為僱主任職了多久。第一年入職者至少有7天年假,然後年假天數每年增加一天,直到第八年。第八年以後,您可以享有每年至少14天的帶薪年假。

但如果你把帶薪年假天數全部用完,那麼只剩下無薪假期。由於沒有法定權利,因此您獲得的無薪休假天數完全取決於您的公司。

3. 病假和住院假的相關規定和應享權利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您將有權獲得帶薪的門診病假和帶薪的住院病假:

您必須受僱傭法令保護您與僱主合作了至少3個月您已在缺勤48小時內通知或嘗試通知您的僱主。

在新加坡的病假

您的帶薪病假,取決於您為目前的僱主任職的時間。帶薪的門診病假最多是14天,帶薪的住院病假最多是60天。

為了符合帶薪門診病假的資格,必須由合格醫生證明您不適合工作。

新加坡的病假天數按比例算

作為新員工,您的病假將根據服務年限來按比例分配。服務了6個月或更長時間的員工將獲得完整權利。

如果您入職3到6個月時間,則應按以下比例分配的病假天數:

工作了3個月– 5天病假

工作了4個月– 8天病假

工作了5個月– 11天的病假

已入職6個或更長時間– 14天的病假

新加坡的住院假期

住院假期,是為了讓員工養病和休養而設,必須要醫院的醫生認為某雇員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才可以應用。員工若要獲得帶薪住院假的資格,必須:

住院或接受手術

沒住院,但是需要臥床休息

出院後需要一段時間休息和康復,或進一步複診就醫

其他特定情況(例如隔離),也能令雇員獲得此資格。

新加坡的住院假期限

作為新員工,您的帶薪住院假期將根據您的服務年限按比例分配。已經為同一家公司服務了6個月或更長時間的員工,將獲得完整權利。

如果您的服務期限在3到6個月之間,則您應按比例分配的權利如下:

工作了3個月– 15天住院假

工作了4個月– 30天住院假

工作了5個月– 45天住院假

工作了6個月或更長時間– 60天住院假

請注意,住院假的天數包括門診病假。

舉例:

如果您已經休了7天病假,則可以再休53天的住院假。

60天– 7天= 53天

4.產假和陪產假

新加坡政府規定公司在職母親將根據其休假的資格,有權享有16周的政府帶薪產假,或12周產假。

帶薪產假資格和權利

如果您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則有權享受16周的帶薪產假:

如果您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則有權享受16周的帶薪產假:

您的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您的孩子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或預計分娩日期(EDD))

您必須為目前的僱主連續工作了至少3個月。

在休產假之前,必須至少提前1周通知僱主。分娩後要儘快通知您的僱主。否則,您的產假將不能獲得全薪,而是一半薪水(除非有正當理由)。

如果是自僱人士,您在您的孩子出生前至少已連續自雇三個月,並在產假期間失去收入。

在您請假期間,您將如常領取月薪,然後您的僱主可以根據政府帶薪產假(GPML)計劃向政府報銷。

休假12周

如果您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則有權休12周的產假:

您受僱傭法令的保護。

此外,您在孩子出生前至少連續3個月為僱主服務。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您產假的首8周將可以如常領取月薪:

您在孩子出生前已經為您的當前僱主連續服務了至少3個月

分娩前已經有一個孩子(在生的)。如果您生下雙胞胎或三胞胎等,則將視為一胎分娩,您仍然有權在下一次分娩期間休假8周。

在請假之前,您必須至少提前1周通知僱主。分娩後要儘快通知您的僱主。否則,您的產假將不能獲得全薪,而是一半薪資(除非有正當理由)。

產假的其餘四個星期無薪。也就是說,您的僱主是否在您產假的最後四個星期內向您支薪,取決於您僱主的意願,並取決於您的雇用合同的條約。

陪產假

新加坡的不僅有人性化的產假,同樣也有為準爸爸設定的陪產假。

在新加坡,每位準爸爸可以申請育兒假,以分享其妻子的16周政府帶薪產假(GPML),不過最多能分享4周。

如果您是在職父親(包括那些自雇的父親),並且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則有權共享產假:

您的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您孩子的母親有資格獲得政府帶薪產假(GPML)

您已與孩子的母親是合法結婚的夫妻

取決於您妻子是否同意

如何申請

放假之前,至少提前1周通知您的僱主。

產假後,填寫申報表並將表格提交給您的僱主。

如果您是自僱人士,則可以通過網站申請並要求報銷。您需要在休假的最後一天起的3周內提交您的申請和申索。

5.休息時間

新加坡公司休息時間安排:不可以連續工作6個小時而不休息。

一般來說,職員連續工作不能超過6小時,否則至少需要休息45分鐘。

6.輪休制度

新加坡政府規定,所有員工每年都有權享受11個帶薪公共假日,如果你的工作需要輪休,但是正好在公休日百日被安排了上班,那麼申請任意一天調休就可以啦~

7.公積金繳款

中央公積金是一項全面的社會保障制, 在新加坡工作的新加坡人和新加坡永久居民都需要按照規定每月繳納公積金。

公司須為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SPRs)雇員繳納公積金。

雇員是指任何在新加坡受僱的人,包括任何根據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在新加坡受僱的新加坡海員。這包括任何根據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在新加坡受僱的新加坡海員。

以下雇員也有資格繳納中央公積金:

公司董事。

兼職或臨時雇員。

在營內接受訓練的 「行動準備狀態 「NSmen。你必須為NSman的工資支付公積金供款,包括MINDEF的補發工資。你可以從員工的工資中收回他應繳的部分。

企業主的家庭成員,如果他們為企業主工作而領取工資。

同時受僱於其他僱主的雇員。

9.喪假

基本規則:

如果員工為同一僱主工作的時間大於或等於90天,則有資格休喪事假。

員工每年有權休3天的喪事假,而不是每次親人去世後都可以休三天的喪假。

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以享受這一假期而無需承擔失去工作的風險。

僱主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必須准予喪事假,並在員工返崗時為其提供相同或等同的工作機會。

除非在勞動合同或集體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僱主沒有義務在員工休假期間支付工資或福利。

員工休此假期間,應被視為連續雇用期,並以此來計算服務年限。

員工休假資格

如果員工為同一僱主工作的時間大於或等於90天,則有資格獲得喪假。

工作時間少於90天的員工仍有可能獲准休假。但是根據就業標準法規,僱主沒有義務必須准假。

誰被視為家庭成員?

在直系親屬或大家庭成員去世後,可以休喪事假。以下所有人都被視為家庭成員。

員工的家庭成員包括:

配偶、同居伴侶或相互依存的成年人夥伴

子女(及其伴侶/配偶)

當前或以前的寄養子女(及其伴侶/配偶)

當前或以前的被監護人(子女)

父母、 繼父母和/或當前及以前的監護人(及其伴侶/配偶)

當前或以前的養父母

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 繼兄弟姊妹(及其伴侶/配偶)

孫子孫女、 繼孫子孫女(及其伴侶/配偶)

祖父母、繼祖父母

姑姨、叔舅、 繼姑姨、 繼叔舅(及其伴侶/配偶)

侄子、侄女(及其伴侶/配偶)

此人與員工雖無血親關係但被視為與其關係密切的親屬

員工配偶、同居伴侶或成年同居者的家庭成員:

子女(及其伴侶/配偶)

當前或以前的被監護人(子女)

父母、 繼父母、養父母

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繼兄弟姊妹

祖父母

孫子孫女

姑姨、 叔舅

侄子、侄女

假期長度

員工每個日曆年度最多可以休3天的喪事假。本年度沒有使用的喪假不能在下一日曆年度里繼續使用。

通知僱主

員工必須儘可能提前向僱主請假。法規不要求員工在休假前提供醫療證明或其他文件,但僱主可以自行制定相關政策。一旦僱傭關係終止,僱主無須承擔員工未休此假所產生的薪酬費用。

終止僱傭關係

僱主不得在員工申請休喪假時或休假期間,終止僱傭關係或解僱員工。一旦僱傭關係終止,僱主無須承擔員工未休此假所產生的薪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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