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過後,一名女子獨自走回家時,一名男子猛擊她的腿,導致她摔倒。這位 26 歲的女子仰面著陸,但她的叫喊聲趕走了她的襲擊者 Karthik Valahitham,後者害怕引起別人的注意。
31 歲的 Karthik 逃離並躲藏在一個建築工地,在那裡他被受害者和其他目擊者逼得走投無路。

這名馬來西亞人在周二(2 月 15 日)承認一項猥褻罪後被罰款 5,500 美元。他最初聲稱對這些罪行進行了審判,但在對他的指控進行了修改以刪除對受害者乳房的任何提及後,他於周一對他的指控表示認罪。受害者是一名中國女性,為了保護她的身份,不能透露姓名。
Karthik 在 Bugis Junction Towers 的一家公司擔任了八年的安全官。去年 6 月 6 日,他在住所喝了四到五罐啤酒,然後在武吉士路口外的維多利亞街與朋友見面。他和他的朋友又喝了四到五罐啤酒。
第二天凌晨 12.34 點左右,兩人分道揚鑣,Karthik 沿著毗鄰武吉士村的人行道行走。在那裡,他看到了孤獨的受害者。他決定跟著她,在她身後走了一會兒,才靠近她。
到達她身邊時,他用手撫摸她的肩膀和腿。然後他一腳抽了她一下,讓她向後倒在地上。當時,周圍還有其他路人,但他們並沒有目睹這一事件。
受害者開始大喊大叫,Karthik 擔心噪音會引起注意。當受害者沖向他時,他逃過馬路。由於她無法追上他,受害者向另一名男子尋求幫助,兩人與另一名路人一起追趕 Karthik。
Karthik 跑到附近一個用木板封起來的建築工地躲藏起來。然而,受害者和兩名路人設法將他逼到現場並報警。
檢方要求判處兩到三個月的監禁,稱這種行為是「無恥的」,因為他曾在其他人在場的公共場所冒犯。
副檢察官Bryont Chin告訴法庭,Karthik還利用了這名女子的弱點,因為他看到她獨自行走,顯示出一定的預謀。
Karthik 的律師 Diana Ngiam 要求處以高額罰款,並指出她的當事人在他的指控被修改後認罪。律師說,他只是短暫地觸摸了這名婦女的肩膀和腿後部,這兩個部位都不是易受傷害的身體部位。
「我們承認他確實跟蹤了受害者,但如果我們考慮到從他開始跟蹤受害者開始的整個事件持續不到 30 秒這一事實,那麼說那裡有預謀就有點牽強了,」Ngiam 說。
在回應檢方關於在公共場所犯下罪行的觀點時,嚴說她總是覺得這個論點「相當令人驚訝」,因為當被告人在私人空間犯下這樣的罪行時,檢方會將這種行為描述為虐待信任或特別加重,因為受害者將獨自一人而沒有幫助。
檢方同樣表示,(被告)利用受害者的脆弱性,因為她獨自行走。這是同一個民進黨提交被告在周圍有人的公共場所犯罪的意見,所以我認為兩點是相當矛盾的,「Ngiam說。
這是被告人第一次發現自己處於這種情況。這是一次失誤,這是一次過犯,他對此深表遺憾。他很抱歉觸碰了受害者的肩膀並打傷了她的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