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0日訊)在酒吧與兩名男子擦撞引不滿,37歲銷售員揮拳打暈其中一名男子,再持刀砍傷另一名男子,接著在保釋期間潛逃大馬3年,最後經妻子勸說下才回國自首。
被告蔡埃迪被控三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持危險武器重傷他人和牴觸護照法令。他認罪後,被判坐牢21個月。
這起事情發生在2015年5月23日凌晨5時許,地點在卡佩芝大廈一家酒吧。受害者是當時28歲的蘇偉康和27歲的蔣昌龐。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銷售員,他當時與友人陳永康到酒吧喝酒。
蔣昌龐在酒吧內不小心撞到被告,雙方起爭執,酒吧巡場將兩人拉開。雙方冤家路窄,在酒吧附近的咖啡店撞個正著。被告和陳永康當時朝受害人喊私會黨口號,接著開始攻擊兩人。被告揮拳打蘇偉康,把對方打暈。
緊接著,被告拿出一把刀,割向蔣昌龐頸項和右手臂,甚至捅他身體,還對他拳打腳踢,隨即逃之夭夭。調查顯示,被告和友人陳永康當時醉酒。
蘇偉康事後枕骨疼痛紅腫,而蔣昌龐則鼻骨和左上頜等骨折,身體也多處留下傷口,包括前臂和右肩。
被告於同年8月22日被捕,隔年1月7日上庭,並獲得保釋,原本2月4日須再度上庭,但他卻未出庭,法官因而發出逮捕令,調查發現他早在1月20日逃出國,直到今年5月28日才回國。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相關案底,他雖潛逃國外三年,但經妻子勸說後,決定回國自首,已明顯看出他的悔意,懇請法官輕判。
「需要爸爸在身邊」
妻苦勸回國自首
「孩子慢慢長大,他們都需要爸爸在身邊」,被告潛逃後每月都會撥電回家,妻子每次都勸丈夫回國,因孩子需要他。
被告蔡埃迪的妻子在接受《聯合晚報》訪問時說,她與丈夫育有一名13歲大的女兒和一名12歲大的兒子,分別念中一和小學六年級。
她告訴記者,丈夫潛逃的三年間的行蹤不明,她不知道對方在哪裡, 不過丈夫會撥電給她問候她和孩子。
「每次接到他的電話,我會跟他說孩子都慢慢長大,他們都需要爸爸在身邊,希望他能自首,因為這樣逃下去不是辦法。」
她也說,丈夫不在的期間,由她擔起養家的重擔,「我有工作賺錢,現在是一名美容顧問,為了兩個孩子我不能放棄。」
處理護照蓋章過期
花逾萬 竟獲假護照
在大馬潛逃期間護照上的蓋章過期,被告聽信男子說辭,花4260多元(1萬3000令吉)讓男子幫忙到菲律賓處理,結果回國後發現是假護照。
被告2017年潛逃到大馬,他隨後發現護照上的蓋章過期,跑了多個駐大馬的新加坡大使館都沒法處理,需回到新加坡辦理,但礙於自己被通緝,不敢回國。
一名男子得知後,表示可以幫忙到駐菲律賓的新加坡大使館處理。被告深信不疑,給了對方4000新元和800令吉的手續費和車馬費。
被告以為對方交回給他的是新的護照,回國自首時內攔截,才發現是假護照,因而牴觸護照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