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謊稱為14名病人進行日間手術,兩年多內欺騙保健儲蓄43萬4241元,控方以7大理由,指牙醫為病人提供昂貴治療,幾乎花光他們的保健儲蓄,從中賺大錢,求法官判牙醫坐牢4年。
被告黃劍豪(43歲)案發時是牙科集團The Smile Division Dental Group(簡稱TSD)的牙醫,在TSD設於烏節路幸運大廈的診所執業。
據報道,被告在2009年萌起欺騙保健儲蓄的念頭,主要是利用那些負擔不起牙科手術費的貧困病人。有關的日間手術可能只是一天,或最多兩天,但被告卻分開多天索取保健儲蓄,避開每日的提款頂限。
他面對283項控狀,當中指他2011年至2013年間,與他人共謀欺騙公積金局,涉案金額達43萬4241元。
被告在5月認罪,控辯雙方針對刑罰進行陳詞。除此之外,被告已在前個月被新加坡牙科理事會紀律委員會弔銷執業執照12個月和罰款2萬5000元。
控方7理由求判監4年

控方在(6月26日)以7大點,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年。
保健儲蓄是提供國人特別在晚年時候,有足夠的儲蓄獲得完善的醫療。被告利用非法手段提取病人的保健儲蓄,有損我國保健政策。
被告行為會影響國人對整個公積金計劃的信心,須嚴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被告執業20年,職業崇高,卻濫用病人的信任干案。他在病人並不富裕的情況下,還建議對方進行昂貴的植牙手術。多數受騙病人表示,如果有的選擇,他們寧可做假牙。
被告預謀幹案,長時間犯罪,甚至教導員工如何以不明顯的方式,提取病人的保健儲蓄。
被告為病人提供昂貴的牙科手術,幾乎提光他們的保健儲蓄,導致病人失去醫藥保障。
涉案的牙醫中,被告從公積金局取得的款項的最多的。牙醫診所的收入,有56%進入被告口袋。
被告在案件調查的3年後,才願意賠償損失,顯示他不是真心悔過,而是希望賠償後刑罰獲得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