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根據新加坡移民廳(ICA)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時,非英文文件均需翻譯公證。從2015年8月起,移民廳只認可以下三種翻譯公證:
1.使館提供的翻譯
2.公證處(具有公證資格的機構)提供的翻譯
3.由大使館認證的私人翻譯
現在,關於第二類翻譯認證,新加坡又出台了新的政策:
2017年2月15日起,根據新加坡法律學會的規定要求,證件翻譯公證程序調整,在原公證收費之上,增加新加坡律師協會蓋章認證,每份認證是有額外收費的!其它翻譯收費及程序不變。
What is a notary public? – Notaries public in Singapore
新的認證長這樣:


關於要在哪裡申辦這項認證的話,已經幫你們Google過了,或者可以直接在Google打上 Notary Public Singapore 就可以查到相關資料


除此之外,新加坡移民廳2016年8月發布重要提醒以及新的文件檢查清單!大家在申請PR時一定要注意,主要有以下幾點:
1.移民廳不會接受PR申請材料未完成或文件不足的申請,如果文件不完整,將需要重新預約新的遞交時間,重新遞交! (PS:以前如文件不足,移民廳會給兩個月時間補足,在這兩個月任意時間去移民廳遞交,不需要重新預約)
2. 注意所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申請時,移民廳將收走作為審批資料。長官會檢查原件是否和複印件一致,並當場退還原件。
3. 移民廳將不再提供複印服務。但移民廳4樓和5樓,仍然提供照相服務。
4. 新的文件清單中,移民廳人性化的提供了資料檢查清單(checklist)。申請者可以根據資料檢查清單,一 一對應檢查自己資料是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