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想怎麼把你國內的錢洗到新加坡?下個月開始這幾種行為要挨板子了!
小圈兒今天已經多次就國內的對資金管控的大事件進行了說明!
不管是海外帳戶也好,還是對幾大行的巨額罰單也罷...
總之就一個信號,對錢的事情是真的動真格了...

今天小圈兒再把某個消息告知各位新加坡的看官!
馬上!
就在下個月!
2018年12月1日起,公司帳戶與個人銀行帳戶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交易將被重點稽查,有疑問的交易甚至要求銀行拒絕辦理。
這也是央行首次重點稽查公司帳戶與個人帳戶大額資金往來的問題。並同時對2018年12月1日後公司帳戶的各種操作進行了更清晰的規範。
這意味著:12月1日起,中國的公司將無法將資金隨便轉到國外了,各個公司之間也不能再隨便轉款沖帳,如果說外匯轉進轉出是他出國買房的第一道坎,那麼現在國內的資金轉移交易也出現了嚴重的障礙。

從2018年12月1日起,央行的125號文件配合其他文件對7種可疑大額資金交易進行嚴厲監管。
7種可疑行為分別是: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舉例來說,如果你經營一家超市,平時的月度資金流水100萬。但突然間有大筆資金分批流入然後集中流出,或者集中流入然後分批流出。這種短期內明顯反常的資金交易行為儘管不能武斷的被認定是洗錢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但開戶銀行必須對這種非常態資金交易行為進行調查和監管。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如果開了一家新開的銷售公司,從開業之日起每天都有上千萬甚至上億的資金在帳戶流動,儘管資金往來是常態,但很顯然這個新公司有如此規模的流水並不是常態,所以開戶銀行必須進行調查和監管,有洗錢嫌疑。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比如一家飯店經常收到汽貿公司的大額轉帳,或者是礦業公司的天量資金,然後在年底投資了某影視公司的大片《手機3》。就算往來帳目和稅收申報都天衣無縫,但銀行也可以據此懷疑這家飯店涉嫌洗錢從而進行調查和監管。
4、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公司12月1日給公司員工甲轉款100萬,12月4日給員工乙轉款200萬,然後12月8日,員工乙給公司轉款500萬,儘管這麼轉來轉去不違法,但銀行必須對公司和員工的私人帳戶進行調查和監管,弄清資金來源和往來目的,否則可以拒絕提供轉款服務。
5、長期閒置的帳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如一家娛樂公司,這個公司注資本2萬人民幣,註冊後長期保持沉默沒有任何實際業務發生。2年後突然有人給這個娛樂公司轉款10個億,幾個月後這家公司又投資9.9億拍攝《手機4》。這種情況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可以,但之後還這麼做就會招致銀行的調查和監管。因為有洗錢嫌疑。
6、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再比如老闆通過這種方式把大量現金轉移到個人帳戶然後匯到境外用於買房等大宗消費。以往這麼做並不會招來麻煩,但今後也會被銀行認定有洗錢嫌疑,並遭到調查和監管。
7、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個人名下多張睡眠儲蓄卡被突然激活,然後有成百上千萬的資金進出,大額資金交易完成後就銷卡銷戶。在大數據的背景下,僅僅是不合常理的開戶就會被監管部門調查,如果再有非正常的資金往來,就不要妄想矇混過關了。

如何鎖定大額交易?
多大的交易量會被監管部門視為大額交易鎖定呢?
根據2007年3月1日央行《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的定義:
1、公司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帳支付視為大額交易;
2、公司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都被視為大額交易;
3、個人銀行結算帳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帳戶與單位銀行結算帳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轉帳視為大額交易。
一旦發生非正常大額交易,相關金融機構將在交易發生的第二天將數據上報給央行總行。
所以,想著海外購房...這兒是越來越難了,且不說日漸完善的外匯管理體制,就是這個大額資金交易的監管新政也能掐斷很多來歷不明的資金。
海外投資對於大量的散戶而言,現在已經成了一個遙不可及的目的地了,中國正在一步步收緊資金這個水龍頭,不要奢求會有突然放鬆的一天,因為這已經成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