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 131名擁攻擊性武器的青少年被捕

過去三年,有131名18歲以下的青少年因擁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內政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政務部長陳國明昨天(8月3日)在國會說,內政部在考慮讓售賣斧頭等危險武器的實體店商家和電子交易平台商,核查買主的年齡,確保未成年者不會接觸這些物品。「一旦有詳情,內政部將在日後公布。」
陳國明是針對淡濱尼集選區議員朱倍慶的口頭詢問時,作出上述答覆。朱倍慶就最近立化中學校園血案涉及網購危險武器提出詢問。他想知道,現有措施是否足以限制青少年接觸危險武器?當局是否計劃讓賣家發現可疑交易時,向當局舉報?他建議加強管制,提議規定實體店銷售商和網絡交易平台核查買家年齡。
陳國明指出,核查買主年齡具一定的挑戰,規定零售商,尤其是網絡零售商去查問買家購買這些合法物品的意圖,就更加困難。
「所以我們必須取得平衡,而不是過度監管。我們知道須管制青少年接觸武器,但也必須對整個課題保持實際態度。」 陳國明說,根據軍火與爆炸物法令(Arms and Explosives Act),內政部目前管制的六種武器包括:劍、長矛(spear) 、矛頭(spearhead)、匕首(dagger)、刺刀(bayonet)和一些具有危險性的弓箭。

他指出,經手武器者須遵守一些安全條件。例如,賣方必須保存交易記錄,而物主也須安全存放這些武器。今年1月,國會已三讀通過槍枝、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案(GEWCA)。新法令擴大武器的管制範圍,將在今年底取代軍火與爆炸物法令。陳國明說,當局已不斷檢討,看管制水準是否恰當。要確定哪些危險物件列入法令時,也必須找到恰當平衡點,因為幾乎每個物件,包括日常使用的廚房刀和菜刀,都能當武器。像槍枝和爆炸物這類帶來極大破壞力的高度危險品,一定要嚴厲管制。但他指出,像其他有混合使用功能的物品,比如斧頭和巴冷刀,可能可以制訂一些管制措施,「可是必須慎重考慮,避免過度監管」。
朱倍慶也詢問內政部如何與教育部合作,加強學生對危險武器的意識,以及在學校進行危險武器的檢查。陳國明回覆說,當局已和教育部合作,包括推出讓學生學習緊急應變能力和知識的全國保家安民計劃(SG Secure)。他指出,當局會繼續與教育部和學校合作,加強學生意識和檢查工作,並讓學校知道應對涉及武器事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