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 私人醫美診所發布訊息時不能宣傳產品品牌

從4月開始,私人醫美診所在網站或社交媒體上發布訊息時,不可以以產品品牌進行宣傳。衛生部和衛生科學局表示,近期收到越來越多反饋,指一些診所提供的訊息,在推銷指定的醫美產品,這相等於打廣告,違反了醫療保健產品法令。醫美協會表示,這將為業者帶來重大影響,包括必須更改所有網上資料,協會接下來將向衛生部和科學衛生局了解具體詳情。
醫美診所日後不可以用BOTOX這個品牌來向消費者介紹除皺療法,而是必須以產品的主要成分肉毒桿菌毒素進行宣傳。
這家坐落市中心的醫美診所,近半顧客都是通過廣告得知診所以及所提供的服務和產品。醫生說政府加強管制醫療產品廣告後,短期而言,肯定會帶來挑戰。
醫美集團醫生張琪表示,醫美行業的宣傳資訊一般放在自己網頁或是社交媒體平台,內容可能包括一些項目或是使用的產品名稱,方便消費者了解,這個是現在的常態。
「因為有一些產品的名聲已經跟項目,已經等於這個項目了。所以需要更多時間,去給消費者解釋和更多時間去宣導 ,可是長期我覺得是一種良性發展,會預防醫美行業有一些良莠不齊的現象。」
新加坡醫美協會表示,醫生不能直接向患者推銷醫療產品並不是新鮮事,不過如今隨著時代發展,診所提供的許多服務都與產品或是設備品牌掛鉤,顧客也使用這些產品品牌搜索服務,因此這項條例的收緊將帶來巨大影響。
新加坡醫美協會會長羅國泰說:「我們很難在網上寫一段信息,而不提及任何品牌,這會變得沒頭沒尾。醫美診所的顧客不同之處,就在於他們喜歡自己做研究,因此加強管制後我們會受到更大影響。」
根據醫療保健產品法令,任何違法規定要求的人,一旦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元或是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是兩者兼施。
另外,衛生科學局也可以指示他們採取更正措施,包括發布更正廣告。
政府給予業者的寬限期到今年3月31號,來審核所有發布的信息,確保沒有違反規定。當局也強調,這個法律框架並非要限制業者來向消費者宣導真實或提高意識的訊息,因為這種類別的資訊還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