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全職國民服役警員涉嫌在休班期間,企圖在酒店向3名陪游女子索取性賄賂,作為不通報警方的「酬勞」,昨日被控上庭。
根據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出的文告,20歲的被告法赫德案發時是全職國民服役警員,他涉嫌在休班時企圖索取性賄賂,因此被控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於2022年11月1日,在羅拔申碼頭酒店企圖向一名陪游女子索取性賄賂。
另一項控狀則指,被告於11月4日在大太平洋酒店,企圖向兩名陪游女子索取性服務,作為不對她們採取執法行動的報酬。
控狀沒顯示案件如何被揭發,以及3名陪游女子是否正接受調查。
被告告訴法官,他有意聘請律師。法官允許被告以一萬新元(約3萬3000令吉)保釋在外,案展12月15日過堂。
新加坡警方答覆媒體詢問時說,新加坡警方得知被告涉及的案件後,將案件移交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並全力協助調查。被告目前已被解除前線職務,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便予以置評。
發言人強調,新加坡警察部隊人員和服役人員都須奉公守法,並保持最高的紀律和誠信標準。新加坡警方將嚴厲依法處置違法的警隊人員,包括將他們提控上庭、或將他們移交給相關機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