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在辯論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ELIOMA)時提出多個疑問,包括如何舉報數碼篡改內容、法案涵蓋的內容是否充足等。
馬西嶺-油池集選區議員蘇慧敏說:「在這項法案中,其中一個不受禁令約束的是在家庭群組以及私人溝通方式所傳達的信息,對此我想詢問有關當局
是否考慮到那是否將成為一個在選舉期間被利用來發布偽造不實內容的管道。」
盛港集選區議員何廷儒說:「我們希望這項豁免不會成為特洛伊木馬,用來突破防範虛假訊息。因為虛假信息通常通過私人渠道傳播。現代通信平台已經模糊了私人和公共空間之間的界限,這不是什麼秘密。」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表示:「在WhatsApp和Telegram上,成員眾多,任何人都能自由加入的聊天群組,不應被視為私人或家庭通信群。如果被禁止的內容在這些公開群組中傳播,選舉官將評估是否須要採取行動。」
也有議員關注法案規定的禁令時限以及對深度偽造內容的定義等。
惹蘭勿剎集選區議員文禮佳博士表示:「一個須釐清的問題是,確定什麼才算『夠真實』並構成誤導。這個標準有它的主觀性,可能導致執行上的困難。」
楊厝港議員葉漢榮說:「法案只適用於選舉令發布後,但是誤導性或篡改的內容可能在競選開始很久前就傳播開來。」
楊莉明表示:「選舉期間有相關流程來監控,降低被禁的網上選舉廣告干擾選舉的風險。選舉期間也會有這方面的專門負責團隊,並與社交媒體服務機構密切合作,迅速對被禁內容採取行動。
國會已三讀通過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