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喬治亞籍的被告,達薩尼亞(Tamazi Darsania,70歲)和阿布拉拉瓦(Irakli Abralava,36歲),被判監30個月和28個月,因在新加坡實施了一起盜竊案,涉及總值逾13萬新元的歐元和美元鈔票。他們被控犯有偷竊罪、牴觸貪污、販毒以及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等罪名,於上周五(10月20日)認罪。
根據案情描述,達薩尼亞是這一犯罪計劃的主謀,他首先了解到一種盜竊方法,然後分享了計劃給他的兩名同夥,阿布拉拉瓦和申格利亞(Sulkhani Shengella,39歲)。兩名同夥同意加入這一犯罪計劃後,三人於去年11月24日飛抵新加坡,並攜帶了假鈔。
抵達新加坡後,他們前往不同的錢幣兌換商店,最終選擇了實龍崗路小印度拱廊內的Monisha錢幣兌換商店作為實施盜竊計劃的目標。在去年11月27日之後的幾天裡,兩名被告分別光顧了該商店,並多次兌換大額鈔票,逐漸贏得了兌換商的信任。
兩名喬治亞籍的被告,達薩尼亞(Tamazi Darsania,70歲)和阿布拉拉瓦(Irakli Abralava,36歲),日前在新加坡實施了一起盜竊案,導致兌換商損失7萬歐元和2萬5000美元。他們與兌換商的交易計劃是在12月1日達成的,兌換商要求他們等到第二天來領取所需的貨幣,並事先收取了1000美元的定金。
12月2日,兩名被告如約前往兌換商店,準備接收他們要兌換的貨幣。在交易進行中,主謀達薩尼亞在點算鈔票後將其放入一個帶有隔層的包中,其中隔層裝有假鈔。接著,他要求阿布拉拉瓦取來一個帶鎖的包,將假鈔放入其中,使兌換商誤以為只是將真鈔轉移到另一個包中。
然後,兩名被告將帶鎖的包留在店內,聲稱他們稍後會返回並完成交易,帶著護照和新元來支付。然而,他們實際上離開了兌換商店,攜帶著裝有真鈔的包逃走。
此案類似於《新明日報》先前報道的另一起案件,涉及兩名喬治亞男子,馬里沙瓦(Joni Malishava,55歲)和阿哈萊亞(Irakli Akhalaia,46歲)。這兩名男子特地飛來新加坡,認為這是一個「富裕國家」,並試圖以偽鈔換取真鈔,騙走一家兌換商7萬美元。最終,兩名被告分別被判監禁26個月和24個月,分別面臨了三項罪名,包括偷竊、牴觸貪污、販毒以及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