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嫌冒充警方人員騙取受害者逾11萬元現金,42歲大馬男子入境新加坡時被捕。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天發文告指,警方於10月5日接獲一起假冒警員詐騙的報案。
該詐騙團伙聲稱受害者因捲入一起洗錢案被調查,指示受害者從銀行戶頭取出現金以「配合調查」。在騙子的指示下,受害者分四次,將總計11萬4000元現金交給一名陌生男子。

涉嫌向騙局受害者收取現金,男子入境獅城時被捕。(示意圖)
經警方實地調查和後續跟進,反詐騙指揮處的警員確認了這名陌生男子的身份,當男子於10月30日再次入境新加坡時,成功將他逮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落網男子還涉嫌參與其他類似騙案,並受不明人士指示,向受害者們收取現金,再轉交給他們。
男子昨天被控上法庭。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1(1)(a)節條文,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