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父母鬧翻後,9歲自閉兒跟著父親生活卻被指遭家暴,結果課後回舊居向鄰居求助,並向警指遭「父與祖母欺負」,被送院留醫一個月,最後甚至出庭供證,法官最終批准母親為他申請的個人保護令。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判詞,起訴人為男童母親,答辯人為他的父親。這對夫妻育有兩名兒子,分別為11歲和9歲,男童是次子並患有輕度自閉症。判詞未說明兩人是否已離婚。
判詞提到,去年7月,母親因家庭糾紛帶大兒子離家,父親則將小兒子帶回自己母親家居住。
兩個月後,小兒子在補習班下課後沒有回到祖母家,而是回到舊居,向鄰居求助。鄰居隨即聯繫他的母親,母親報警,他對到場的警方說"我想跟媽媽走"以及"爸爸和祖母欺負我"。
他當晚被送院,並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
同年11月5日,父親申請兩名兒子的單獨撫養權,兩周後,母親也入稟法庭,為小兒子申請個人保護令。
母親在調查中稱,兒子曾向警方表示,父親和祖母"非常暴力",他無法再與他們同住。
庭審期間,法官決定讓男童通過視訊作證。根據判詞,男童雖然性格內向,但能夠通過手勢和簡短文字回答問題。他在作證時寫下"打"、"非常壞"、"他打"等字句,形容父親的行為,並表示與母親在一起時"開心"。
法官總結,男童的證詞足以證明他在2024年確曾遭父親打,因此批准起訴人的保護令申請,並特別指出,由於男童有輕度自閉症,更容易受到創傷影響,保護措施尤為必要。
父否認家暴 法官:男童證詞可信
父親否認毆打孩子,其律師則質疑男童證詞的可靠性,認為他的回答可能受母親暗示或心理壓力影響。
然而,法官認定男童證詞可信,理由包括他主動揭露事件、向鄰居和補習老師求助,並在母親出現時哭泣;男童的身心創傷跡象與陳述也相符,如做噩夢、在夜間驚醒、拒絕見父親,以及被診斷出患有情緒障礙。
根據判詞,法庭也在今年3月批准另一份個人保護令申請,以保護母親及大兒子。
父被指頻騷擾 孩子情緒崩潰
母親指孩子出院後,父親數度上學校和託管中心大鬧騷擾,導致孩子情緒崩潰。
母親供證時說,在小兒子出院後,答辯人多次到孩子的課後託管中心及學校探訪,並在場製造混亂。她舉出五起事件,包括去年10月28日在託管中心恐嚇工作人員要求帶走孩子、11月7日在學校威脅報警並導致孩子哭鬧,令孩子跑到其他教室,還踢了副校長的辦公桌。
不過,答辯人否認相關指控,表示自己探訪時均在校方安排下進行,並由教師或輔導員陪同。他並未恐嚇或與兒子發生正面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