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CNA)
室友的女友到宿舍房間換衣服、女性朋友到他家裡借用沖涼房,前南大生都趁機開啟手機錄像功能偷拍,他今早被判監28周。
根據法庭文件,現年29歲的被告面對六項偷拍、侮辱女性尊嚴的罪狀,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餘項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
由於被告和本案的受害者相識,為保護她們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被告的姓名。
偷拍室友女友更衣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時是南洋理工大學的一名學生,和一名室友同住在學校的宿舍里。
因為隱私的關係,他和室友將宿舍分隔成兩部分,以帘布隔開。
2018年11月25日,被告在宿舍床上休息時,聽到另一邊傳來聲響。他聽後認為是室友的女友在更衣,當下開啟手機的錄像功能,放到室友睡床角落的一角,偷偷拍下女子更衣的過程,自己則假裝沉睡。
等待室友的女友離開房間後,他才悄悄起身,將錄像轉到自己的電腦里。
偷拍女性朋友沖涼
2020年8月15日,被告連同三個女性朋友結伴到烏敏島遊玩,女友人之後到他家借用沖涼房。
熱心接待的被告,在打開沖涼房電燈時,趁機開啟手機的錄像功能,並放到角落偷拍。
同一個星期,被告和南大的室友回營受訓。2022年8月19日,南大室友在兵營里發現被告正關注自己女友的社交帳號,趁他睡著時檢查他的手機,赫然發現他偷拍女友的更衣過程。
室友之後通知女友,後者接著在2022年8月22日報警並揭發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