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4歲女兒背部朝上趴在床上,70歲父親竟突然壓在她背上並伸手環抱,抓住她的胸部非禮,食髓知味的狼父之後還以上述方式非禮女兒,最終被判監10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年齡已70歲的被告承認非禮罪狀後被判刑。為保護少女,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漏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顯示,被告和妻子及女兒同住新加坡盛港住家,由於女兒已進入青春期,母親帶她同睡一房間,被告的睡房則是主人房。
去年某一天,被告的妻子外出工作,女兒獨自趴在床上休息,被告突然走進去,縱身壓在她背上,然後伸手環抱她,並趁機抓住她的胸部肆意非禮。同樣的事情前後又發生了兩次。
今年1月份,兒童保護服務處的職員報警揭露此事,不過,法庭文件並未揭露兒童保護服務處為何介入調查。
控方基於被告非禮自己的親生女兒,罪責嚴重,促請法官判監8到10個月。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10個月。
非禮罪成者的刑罰包括監禁、罰款和打鞭,被告年過50歲,可免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