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1月15日拍下的電眼畫面,穿著黑衣的頭手站在錢桶旁喝水時,伸手把錢桶的蓋子打開後就走到一邊,穿著淺紅色上衣的阿叔接著過來,從桶里拿出多張10新元鈔票。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榴槤店頭手被指和一名六旬阿叔裡應外合,趁著深夜打開錢桶,讓阿叔從錢桶取錢。老闆查電眼發現異樣,報警稱損失5萬元。
位於新加坡實龍崗路上段的一家榴槤店老闆蘇女士(53歲)告訴《新明日報》,她的弟弟負責店面的運營,1月21日查看電眼畫面時發現上述情況。
她說,阿叔與弟弟認識,頭手則是工作約10年的員工。
「頭手一般晚上9點多10點下班,但他每次留到半夜12點才走,稱要幫忙晚班的同事。」
她指出,根據電眼畫面,幾乎每天晚上11時到12時間,阿叔就會出現在店面,甚至伸手從錢桶拿錢。
根據1月15日拍下的電眼畫面,穿著黑衣的頭手站在錢桶旁喝水時,伸手把錢桶的蓋子打開後就走到一邊,穿著淺紅色上衣的阿叔接著過來,從桶里拿出多張10元鈔票。
蘇女士說,電眼只能保存10天的畫面,但這10天裡阿叔每天都從店裡的錢桶取錢,而頭手每次都在一旁,他們質問頭手後,阿叔就沒再出現,因此懷疑兩人是串通好的。
「弟弟發現此事隔天就試探著問頭手,是否有叫阿叔買東西,或是拿錢桶的錢去買酒,他都說沒有。問他阿叔為何從錢桶拿錢時,他就回答不上來。」
她也指,有值晚班的同事看過阿叔拿錢,但見頭手沒制止,還以為是老闆交代的。
蘇女士事後報警,根據報案記錄,失竊金額5萬新元。不過她也提到,不排除兩人「干案」已有一年,累計的損失可能達10萬元之多。
「電眼畫面是榴槤淡季時拍到的,旺季的時候錢桶裡面一般有上千元現金。」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調查正在進行中。
阿叔否認偷竊:取買飯錢
阿叔自稱是取買飯錢,並非偷竊。
蘇女士指出,阿叔遇到經濟困難時,弟弟往往會出手幫忙,也曾借出羅里讓阿叔送貨。
記者聯繫上這名阿叔時,他稱自己和榴槤店的員工都相熟,有時還會幫員工買飯。阿叔說取錢是用作買飯等開銷,之前也是蘇女士的弟弟讓他直接從桶里拿錢的,並非偷錢。
「我們認識20多年,之前可能(與蘇女士弟弟)有些摩擦。我也已經和調查官說了,若有需要,可以把這些錢都給回去。」
阿叔並未說明過去從錢桶里取了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