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嫌協助詐騙團伙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大馬男子落網後昨天被控。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日發布文告指出,警方本月4日接獲受害者投報,指一名自稱是來自Harvey Norman的職員致電給他,說他購買了一件逾萬元的電器。當受害者否認後,對方就建議他查看銀行,是否有未經授權的交易,並提供金管局(MAS)的號碼讓他查詢。
文告中說,隨後一名自稱是金管局官員的人聯繫受害者,指他涉及一宗刑事案件,指示他將自己的首飾交給一名「臥底探員」調查。
當天,受害者就在直落布蘭雅坡附近,將價值超過2萬8000元的珠寶交給一名大馬男子。

其中一名36歲大馬男子葉忠俠因涉嫌詐騙案,之前被押回現場,重組案情。(檔案照)
經過調查,東陵警署及商業事務局警員掌握了該名44歲的大馬男子的身份,並在碧山一帶將他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收到不明人士的指示,負責向受害者收取貴重物品或現金,再轉交給其他不明人士。
警方說,這些不明人士相信屬於跨國詐騙團伙。此外,嫌犯在向受害者收取財物時,還會更換不同的服裝,以便掩人耳目。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1節條文,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多10年監禁或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