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民眾主動參與社會服務,提升社會治理效率。資料圖片
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構成,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新加坡在經濟轉型及社會轉型的雙重推動下,將社會治理納入國家治理的軌道與範疇,形成政府主導、社會與公民共同參與、堅持法治原則、社會治理方式和手段調整與時俱進等特點。從威權控制型的社會管理到主導參與式的共同治理,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過程是不斷選擇科學方案、解決社會矛盾的過程。
新加坡社會治理
現代化的歷程
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歷程分為三個階段:殖民統治時期有序管理初步形成階段;工業化時期威權控制式的社會管理階段;後工業時代建構主導參與式社會治理模式階段。
在殖民統治時期有序管理初步形成階段,英屬新加坡的社會管理經歷了從東印度公司時期的自由放任到直轄殖民地有序管理的過程。東印度公司將新加坡定位為自由貿易港,實行自由放任與分而治之相結合的統治方式。新加坡形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族群移民社會,族群內部高度自治。1867年新加坡成為直轄殖民地,殖民政府加強政府的社會職能,使社會管理逐漸步入有序狀態。與此同時,移民社會仍然延續著較高程度的族群自治狀態,跨族群的社會組織開始出現並參與到社會治理中。
1959年到1995年是新加坡工業化時期,新加坡社會進入威權控制式的管理階段。在這一階段,新加坡政府實現了由殖民時期的弱政府到獨立國家的強政府的轉變,完成社會治理三大目標:建立以法制與秩序為基礎的威權控制體制,穩定社會秩序,政府全面介入社會,將社會和個人納入政府的統一管理;結束族群隔離狀態,以政治認同取代文化認同,通過語文政策、教育統一、市區重建、華社重塑等方式整合族群社會,建構新加坡國家認同和國民社會;以相應的社會政策促進工業化的經濟轉型和社會轉型。威權控制體制模式穩定了新加坡社會秩序,成功實現了國民對國家的認同超過對族群的認同,維護了多種族和多宗教的和諧共處。
成為發達經濟體後,為適應國內社會轉型與國際環境變化的需要,新加坡保持政府在社會領域中強勢地位的同時,完善政府主導的社會治理體系,通過擴大民主、加強溝通等方式提升社會和公民的治理參與程度,國家力量和社會力量相互配合,努力構建政府主導下的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協同治理機制。
新加坡社會治理
現代化的特點
新加坡的發展有其特殊性,與大多數國家相比,其國情相對簡單,特殊的地緣環境又使政府時刻保持對國內外形勢的敏銳性,加上強勢政府的執行力,無論哪個領域的政策要改弦易轍都相對比較容易。在不斷選擇的過程中,新加坡社會治理形成了自己的特點。
首先,將社會治理納入國家治理的軌道與範疇,服從國家發展需要。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經歷了一個不算漫長但足夠曲折的歷史過程,國家發展、經濟轉型及社會轉型的推動是其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歷史動因。新加坡在社會建設過程中堅持社會治理現代化與經濟轉型和社會轉型同步,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相輔相成,經濟領域與社會領域平衡發展,從而避免了大多數國家在現代化道路上「先經濟後社會」的做法。
其次,政府主導、社會與公民共同參與是新加坡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特徵。在社會治理領域,新加坡政府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參與社會治理的社會主體分為基層組織、慈善機構等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三個層次。政府不再通過直接的分配、補貼甚至救濟等財政政策發揮主導作用,而是通過社會立法與社會政策規範個人、社會與政府三者之間的責任關係,建立政府主導下的多元協同社會治理機制,協調社會與經濟的同步發展,實現公正平等的社會治理目標。
再次,秉承法治原則,堅持在法制軌道上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法制化包括法律的規範和制度的約束,一方面,建立一個從政府行政管理到商業貿易,從交通法規到社區居民生活、家庭義工等全方位法律體系,所有治理程序、政策實踐都必須在國家法律的框架內運行,遵循制度化的管理流程。另一方面,所有治理主體都必須在國家法律的框架內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享受利益。正是得益於完備的法律制度,加上嚴格執行,新加坡的社會治理才能順利進行,才能長期維持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和公正的社會環境。
最後,社會治理方式和手段調整與時俱進,社會政策具有靈活性。新加坡複雜的殖民地歷史造就複雜的社會結構,並由此導致社會矛盾的多重性,如何維持移民社會的國家認同、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共處、國民的安居樂業、社會的井然有序等成為新加坡社會治理的長期課題。從殖民地脫胎而來的新加坡政府,因應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需要,推進社會治理改革,在發展困境與出路選擇中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其間甚至出現人口政策的大逆轉。新加坡建國以來先後實行限制移民、計劃生育、支持生育、鼓勵生育與鼓勵移民相結合的不同政策,這種階段性變化既與人口增長的普遍規律相吻合,也體現了新加坡社會政策的靈活性。
新加坡經驗的啟示
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既有其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又體現了與其他國家不同的發展特徵,現代化的治理模式不但保證了新加坡社會有序、高效運行,也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創造了條件,其經驗可以為其他國家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啟示與參考。
一是高度重視社會治理的重要性。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歷史像一個有機生命體的構成部件,它們在生命體的成長壯大過程中各司其職,彼此互相關聯、互相影響,牽一髮而動全身。新加坡將社會治理納入治國理政的大局,社會治理現代化根植於移民社會自力更生、拼搏進取的文化特質,成長於從貧窮到繁榮的經濟騰飛與國家繁榮之路,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相得益彰。
二是政府主導是快速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新加坡的經驗詮釋了「強政府」代表國家居於社會治理主導地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政府主導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目標規劃的頂層設計,而多元共治體現在執行和操作層面,社會治理是為了在社會領域實現國家建設目標和價值取向。
三是充分發揮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範和保障作用。以法治為基礎建設一個公正、平等和透明的社會,是新加坡社會治理的原則之一,也是政府主導的重點所在。法治是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根本保障和最重要的標誌,通過社會治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能夠穩定社會預期,增強社會信心,激發社會活力,提高社會效率。
四是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組織及公民個體的功能與作用,引領和推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在社會治理領域,新加坡不僅確立了「強政府」的主導地位,而且形成了「大社會」的參與模式。層級清晰、分工明確的基層組織與完善的社會募集和義工服務體系是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建設的重要保障機制;企業和個人的資金贊助為基層社會運轉提供了重要資金補充;志願者通過基層社會組織提供的義工服務體系為新加坡民眾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15BSS014)研究成果、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備案中心「贛南師範大學新加坡研究中心」招標課題「社會組織與新加坡社會治理現代化」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贛南師範大學新加坡研究中心)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