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非禮年幼親生女 罪行9年後揭發判監3年4個月

2022/02/23   •   1950閱
令人震驚的入獄事件:一名父親在女兒五歲時被指控非禮,罪行9年後才曝光。審判結果,法院認定其有罪,判處刑滿3年4個月。這起涉及兒少、家庭以及罪行揭露的悲劇,引發了社會對於性侵、家庭關係及受害者權益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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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父親在女兒五到六歲時非禮了她,罪行約9年後才被揭發。這名父親否認有罪,反指女兒對他心存怨恨,因此冤枉他,但案件經審訊,狼父被判罪名成立,坐牢3年4個月。

61歲被告面對兩項非禮罪,法官基於控方提出充足證據,早前裁決他罪成,昨日判他監禁3年。由於被告年過50歲免鞭刑,因此須多坐牢4個月代替。

上述案件發生在2009年,被告當年49歲。受害者目前己經19歲。

受害者案發時念幼稚園,2009年某日下午,家裡只有父女二人。被告把受害者叫到房間,他當時下半身只圍著一條毛巾,坐著使用電腦。被告叫受害者坐在他右大腿上。

突然,被告抓著受害者左手觸摸他的下體。據受害者說,由於被告是她父親,她「讓他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她當時感到害怕,不知道父親在做什麼。

之後,被告將右手伸進受害者的內褲,非禮她下體。根據受害者,她當時感到不自在,因為那是她的私密地帶。

不過,她想到「他是父親,自己不想違抗他」,因此「就讓他去吧!」。

後來,被告脫掉毛巾,受害者說她想吃食物,然後離開房間。

受害者曾告訴母親這件事,但被告被妻子質問時否認曾這麼做。受害者的母親認為證據不足,覺得沒必要報警。

受害者是在學校上性教育課,才知道父親的行為是錯誤的。她後來在2018年1月11日,因為驚恐症發作,向學校輔導員傾訴,進而揭發這起案件。

被告否認指控,他在審訊時辯稱,女兒坐在他腿上時跌下,他趕緊抓住女兒。女兒可能誤以為自己非禮她。被告也指女兒對他心存怨恨,所以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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