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決定到國外工作也沒有更新護照,結果沒有履行戰備軍人的義務長達12年,本地一名50歲男子被判監禁四個月及罰款9000元。
據報道,被告Leng Choun Keong16日在法庭承認兩項觸犯國民服役徵召法令(Enlistment Act)的控狀及一項移民法令(Immigration Act)控狀。

(圖片來源網絡)
他在去年年初利用假護照入境後被捕。據悉,被告離開前,已服完兩年兵役,後來也服了兩次的戰備兵役。
報道說,被告1996年11月離開新加坡到中國當唱片騎師(disc jockey),並取得三份出境准證,日期橫跨1995年6月至1998年4月。
由於被告之後沒有回國也沒有申請新的出境准證,當局發出三封信函到他在新加坡的註冊地址以及他在中國廈門一家酒店的住址,提醒他做出申請,但被告沒有任何回應。被告的護照於2005年到期時,他也沒有提出更新護照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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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8年,被告因母親和兄弟生病而決定回國。他因為丟失護照擔心逾期逗留而被中國當局懲罰,因此也沒有在當地申請延長居留證。
於是,他以2萬美元(約2萬6500新元)在朋友處購得一本「烏干達護照」,護照顯示的假資料包括他是馬來西亞出生的烏干達人,名字為Leng Christopher。
被告去年1月利用此假護照入境新加坡。他在去年10月到移民與關卡局處理事務,隨後被叫到國防部中央人力局(Central Manpower Base, CMPB)協助調查。
被告今年五月底因出示假護照被移民與關卡局官員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