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果想利用新加坡作為策略性發展的跳板,落實未來的發展方針及有效管理和整合區域以及環球運營,可以遞交實質的發展計劃書來申請相關的優惠計劃,闡釋將如何藉助該政策在新加坡拓展高價值的活動。獲批的企業成功開展該項申請的各項投資發展活動後,將可享受相關計劃的支持。
8. 爭議解決
在新加坡,解決商務糾紛主要有行政救濟、訴訟、仲裁、調解四個途徑。在訴訟或仲裁下,法院或仲裁庭可以適用新加坡或外國法律解決爭議;若適用外國法律,當事人有對外國法律的內容進行舉證的責任。
新加坡政策重視和支持國際仲裁,法院也能為協助新加坡或外國國際仲裁下令採取臨時保護措施[26]。新加坡有許多仲裁機構,例如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ICC)、國際爭議解決中心(ICDR)[美國仲裁協會(AAA)的國際部門]、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WIPO)、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CMA)和新加坡仲裁員研究所。中資企業在簽署商業合同時,可以考慮選擇仲裁併選用相應的新加坡仲裁機構。
根據倫敦瑪麗皇后大學進行的2018年國際仲裁調查,SIAC在亞洲首選仲裁機構中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中國是SIAC案件數量的重要貢獻者,成為選擇SIAC的第二大外國用戶[27]。
二、外商投資相關規定
1. 外國投資者的市場准入
新加坡負責投資的主管部門是經濟發展局(EDB,簡稱「經發局」),成立於1961年,是隸屬新加坡貿工部的法定機構。
新加坡不特別設置外商投資產業限制,也沒有投資負面清單,原則上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一視同仁,均適用相同的法律和法規。但仍存在一些受管制的行業,包括銀行、金融和法律服務、保險、電信、廣播、報紙、印刷、房地產、遊戲等,對這些行業的投資需取得政府批准[28]。在這些行業中,特定法律也可能對其設置外國股權限制、特殊許可或其他要求的規定。新加坡的金融服務、專業服務、通訊和能源行業大多為新加坡公司所控制,小規模的外國企業會發現很難進入這些市場[29]。
2. 投資方式
新加坡對外資進入新加坡的方式無限制,可以採取公司、分公司、代表處、合夥、有限合夥、有限責任合夥、獨資經營等形式在新加坡開展業務活動。但最常用的形式是私人有限責任公司[30],因為法律對於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和架構做出了清晰的界定。一家私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徵包括:(1)公司至少有1名股東(但不超過50名);(2)股東的責任限於其所投資的資本金;(3)沒有最低股本要求;(4)如涉及母公司責任,僅限於其所持有的子公司的股份(除非法院揭開公司面紗)。
雖然原則上1新元就可以成立一個新加坡有限責任公司,但從事某些行業需要申請證照和登記,例如對於EPC(建築工程總承包)行業而言,要取得不同級別的證照或希望從事政府工程或私人工程對公司註冊資本有不同的要求。
除銀行、金融、保險、證券等特殊領域需向主管部門報備外,絕大多數產業領域對外資的股權比例等無限制性措施[31]。在新加坡,所有的公司都必須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 (ACRA) 註冊,其中包括為外國公司開展業務的個人、公司或企業。一些行業,例如銀行、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在註冊公司前需要申請特別准證[32]。在新加坡成立一家公司的基礎費用大概為300美元,註冊期限大致為3-5天[33]。
3. 併購審查
兼并和收購所有在新加坡成立、註冊或開展業務的公司必須遵守合同法、公司法令及其附屬法規的原則。此外,上市公司、商業信託及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還必須遵守證券和期貨法令及新加坡收購和兼并守則的相關規則,及其上市的相關證券交易所的規則。當進行兼并和收購交易時,也應考慮《競爭法令》。該法令禁止意圖或實際在新加坡防止、限制或扭曲競爭的協議、構成在新加坡任何市場濫用支配地位的行為以及導致或預期可能導致大幅度減少新加坡任何商品或服務市場競爭的併購。
三、中資企業在新加坡開展投資合作需關注的問題
基於新加坡一流的營商環境,中資企業到新加坡開展投資合作無疑是個不錯的選擇,但仍需關注如下問題:
1. 充分調研
在新加坡開展投資合作要做好充分的調查研究,全面了解新加坡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狀況,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並掌握合作方的資信和經營狀況,做好風險分析和防範工作。
2. 利用優惠
新加坡政府對吸引外資有多項優惠政策,特別是在新加坡設立分公司、代表處、地區總部、國際總部,具有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發展情況和設定的遠景目標,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以爭取最大的優惠政策。
3. 重視合同
新加坡公民法律意識強,富有契約精神。在新加坡開展投資合作一定要簽訂全面有效的合同,明確各方的責權利及相應救濟措施,並做到重合同、守信用,在發生糾紛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4. 守信守法
新加坡是法治國家,對各種違法行為均有明確、嚴厲的處罰。中資企業切忌不可弄虛作假、謊報材料,更要杜絕賄賂等犯罪行為。
5. 了解工會
新加坡重視保護本國勞動者的權益,並擁有發達的工會組織。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ational Trades Union Congress)是新加坡勞工運動的主要組成部分,代表59工會,5個附屬協會和相關組織中的幾十萬名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