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高水平的教育,多元的文化,極高的經濟水平等,新加坡在慈善方面的成績也很耀眼:
新加坡全國志願服務與慈善中心就研究發現,每十名新加坡人中,有八人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行善美德,而這些行善者投身當義工或捐贈的幾率也比較高。
就在2018年世界捐助指數(World Giving Index)報告中,新加坡排第七位,而在全球慈善環境國家排名中,新加坡排名全球第九,亞洲第一!

在新加坡
慈善是一項全民事業
從老人到小孩,都多多少少為慈善出過力,正值青春年華的學生們,更是積極投入到慈善中去。
新加坡在慈善方面能夠有這樣的成就,一方面是因為新加坡人本來就樂善好施,另一方面,那就是一直在為新加坡的慈善事業保駕護航的慈善事務專員。
對於慈善事務專員來說,發展一個治理良好,蓬勃發展的慈善事業是共同的願景。他們的職責主要是以下幾點:
促進和鼓勵採用良好治理和最佳做法,以幫助增強公眾信心並促進慈善部門的自我監管
建立慈善機構的能力,使他們能夠遵守監管要求並加強公共責任
就可能產生廣泛影響的關鍵監管問題向慈善事務專員提供諮詢
新加坡慈善有完整的法律體系
新加坡的《慈善法》制定於1983年,並多次進行修訂。該法對慈善機構及非營利組織的註冊、管理以及組織活動有明確的規定,對商業機構開展慈善活動也制定了操作細則。
除《慈善法》之外,新加坡還有數目眾多的輔助法律來完善和細化慈善活動及機構的組織行為。
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新加坡的慈善組織必須依據《社團法》和《慈善法》分別登記,董事會至少要有三名成員,其中至少兩名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商業機構組織公益活動須提前申請許可證,不得套用「慈善機構」之名,同時需呈報自己的酬勞和轉交捐款的時間等。
加強監管並加強治理
慈善機構在培養新加坡的捐贈文化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必須確保慈善部門得到良好治理以便維持強烈的公眾支持和信心。儘管如此,COC辦公室仍然很謹慎。
較小的慈善機構在治理和合規方面面臨各種挑戰,這可能主要是由於資源限制。在2018年,COC將開始著手提供可以更好地為慈善機構配備的共享服務、監管和治理事務的知識,以及信息技術的使用,關於招聘合適人員擔任關鍵職位的解決方案和指導。

COC將繼續與合作夥伴合作,提供平台渠道來幫助慈善機構學習和分享最新知識。此外,慈善機構還可以利用VWOsCharities能力基金,一直以來,這都是慈善機構寶貴的資金來源之一。
營造更安全的捐助環境
在推出「在線籌款上訴實務守則」之後,COC的辦公室將定期進行審核和審查,以確保系統和眾籌平台的流程符合「行為準則」。COC將完善實踐準則,以確保指南是最新的。
COC還鼓勵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的眾籌平台訂閱「業務守則」,教育公眾關於更安全的捐贈一直是一個關鍵的優先事項,這個業務守則可以幫助各個慈善機構更好地監督捐款的去向。COC也會繼續採用各種方式吸引不同的目標受眾,以促進更安全的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