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發的行人天橋。(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無家可歸的學生在天橋上,持剃鬚刀試圖搶劫雙腳無力的六旬婦女,用手捂嘴還多次劃傷她的手臂與頸項,直到婦女咬他才鬆手,但他竟回咬婦女後方棄械逃跑。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26歲的印度籍被告莎舍,早前不承認一項企圖搶劫導致重傷的罪刑,案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罪成。他前天承認另兩項偷竊與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後,被判坐牢8年半,鞭笞12下以及罰款1000元。
根據早前報道,事件於2022年11月10日晚上8時30分,在蒙巴登路的一座天橋發生。 受害者是一名64歲的超市店員,與被告素不相識。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案發當晚,受害者下班後搭巴士回家,雙腿無力的她無法爬上天橋,於是乘電梯上天橋,前往對面巴士站換車。被告當時無家可歸,因持學生准證無法在當地工作。
他在巴士站看到受害者,目見她走向電梯,隨後取出一把未使用的一次性剃鬚刀,拆開包裝後,藏在右手掌心,尾隨她上了天橋。
當受害者走到天橋中段時,突然遭被告襲擊。被告從身後撲上,用左手緊捂她的嘴巴,並強行箍住她的身體,讓她無法掙脫。受害者拚命掙扎,被告隨即用剃鬚刀劃破她的頸部。
受害者轉身面對被告時,被告不斷用英語大喊:「錢,錢!」,逼她交出財物。她還來不及掏錢,就遭被告反覆割傷手臂。
受害者不肯就範奮力掙扎,糾纏中受害者的口罩脫落,她趁機大喊「搶劫!」,試圖引起注意。
被告見狀,立刻捂住她的嘴,她情急之下咬了被告的手,迫使對方鬆開。然而,被告在逃跑前反咬她的手腕,隨後將剃鬚刀丟在天橋上,逃離現場。
受害者隨後報警,警方迅速鎖定了被告,並在隔日凌晨2時20分,在東海岸公園將被告逮捕。
婦女滿身傷 兩個多月才康復
受害者傷痕累累,花了63天才恢復。
受害者事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救治,醫生診斷後發現她的頸部,左右手臂都有多處割傷。
她共獲得30天住院病假,並在出院後的33天內只適合進行輕便職務,總計有63天無法正常生活。
控方指出,被告在被警方調查期間再度干案,無視法律權威,而被告的精神狀況不構成求情因素,所有證據均表明他具備明確的搶劫意圖,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不只不認罪,甚至在向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醫生描述病情時謊報情況,看不出他有任何悔意。
被告誣告老弱婦女 不甘碰撞先出手打他
被告聲稱是受害者先爆粗攻擊他,他出於自衛才掏出剃鬚刀,控方斥他厚顏無恥顛倒黑白。
被告在審訊中,一度辯稱是受害者先對他動粗。被告的代表律師說,被告在案發當天下午在天橋上與受害者擦肩而過時,右手不慎碰到對方的手。
被告稱他當下向受害者道歉,但對方竟然爆粗,也以種族歧視言論辱罵他。二人因此發生爭執,他稱受害者伸手揪住他的鼻子,指甲深深嵌入他的鼻孔,令他感到劇痛。
被告還稱,受害者咬傷了他的左手指,他才憤而從背包里取出剃鬚刀,僅想嚇退對方,但受害者依然步步緊逼。他無奈之下揮動剃鬚刀,才導致對方左臂被劃傷。
主控官駁斥被告的說法,指受害者是一名可信的證人,若受害者真的對他先發動襲擊,被告應報警。他指被告為了脫罪,厚顏無恥地編造荒謬故事,企圖將一名年老弱的受害者描述成兇惡的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