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法新社)
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多次入境新加坡,按「班表」分多次為詐騙團伙從提款機取出合計約100萬元現金。兩人落網時身上被搜出數十張提款卡和現金,他們周五(6日)被判坐牢。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3歲被告Chang Yang被判監禁四年四個月,27歲被告Ivan Thong Yoong Khean則被判監禁四年。
兩人承認合謀於2024年5月到12月期間,從24個銀行帳戶盜取了40萬3020新元。
此外,Chang Yang還盜取了37萬1850新元,Ivan Thong Yoong Khean也盜取了25萬5620新元。
另外兩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根據「班表」入境提錢
案情顯示,兩名被告都是因為欠債而加入為犯罪團伙辦事。
兩人被拉進Telegram群組,隨後接收到「班表」,安排他們在特定日期入境新加坡。
入境新加坡後,他們就會通過聊天群組收到指示,告知他們取款金額、使用哪張銀行卡,以及每一張卡的一次性密碼。
他們一般會到*SCAPE的儲物櫃獲取銀行卡,有時則是由送貨司機把卡交給他們。
兩人決定好去哪裡提款後,會通知聊天群組,並在收到進一步指示後行動。
兩人平均一周「值班」兩到三次,每次執行任務後都會從中抽取500到600新元。
根據接獲的指示,兩人會將剩餘的現金交給第三方,或帶回馬來西亞。
Chang Yang和Ivan Thong Yoong Khean分別因此獲得約5萬令吉和1萬令吉酬勞。
被捕時身上持36張提款卡
兩人最終於2024年12月5日在高島屋(Takashimaya)被捕,當時他們身上持有36張提款卡和3萬4720新元現金。
當局也在一個儲物櫃發現15張提款卡。
這些錢皆來自冒充政府官員騙局和支付寶詐騙案的受害者,當中包括弱勢群體和年長者。
控方說,案件涉及跨國犯罪集團,而兩名被告清楚自己是為團伙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