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國健被指偷室友的首飾去典當,他不認罪,早前被判罪成。(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女子向房東投訴自己丟了3件價值逾6000元的首飾,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後,方發現她的室友剛典當3件同款首飾,但室友否認偷竊,甚至稱首飾是已故前女友留下的。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王國健(49歲)面對一項偷竊控狀,指他在2022年11月11日到12月19日,於新加坡勿洛北一個租屋單位里,偷走中國女子劉寧的3件首飾,包括一條價值4600元的項鍊、一條價值約362元的金項鍊、一個價值1318元的金手鐲。
根據法庭文件,案發時被告和女子同住在事發單位。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審訊,法官早前裁定他罪名成立,控辯雙方前日針對判刑進行陳詞。
男子說詞反覆受質疑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的說詞一再改變,一開始否認典當任何首飾,後來稱首飾是已故前女友留下來的,又說是劉寧的男友把首飾以2000元賣給他,最後竟放棄辯駁,反而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祖揚則反駁,指被告也拿出已故女友的照片,證明她也曾戴過那條項鍊,且項鍊手鐲都並非特別定製,劉寧沒有更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首飾就是她的。
控方卻指被告如何得到3件首飾的說法難以置信,且對不同人說出不同版本。根據當鋪的記錄,被告稱首飾是自己買的。
當被告遭警方問話時,一開始說自己從未典當任何物品,後來又說首飾是劉寧的男友賣給他的,錄口供時始終沒提到已故前女友。
控方指若首飾真的是已故前女友留給被告的,那他為何從未在錄口供時提過。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斟酌,案展1月22日下判。(人名音譯)
室友為追回首飾 懷胎來新供證
身懷六甲的劉寧從中國飛來新加坡出庭供證,被告則稱調查官錄口供時,編出是女子男友把首飾賣給他的說法。
控方指出,劉寧沒理由撒謊,懷孕的她為了能拿回屬於自己的首飾,特地從中國來新加坡出庭,並能出示證據,證明3件首飾都是她的。
當控方問被告為何稱3件首飾是劉寧的男友以2000元賣給他時,被告稱當他告訴調查官首飾是已故女友給他時,調查官不願記錄此說法。
被告稱是調查官編出劉寧男友把首飾賣給他的說法,且記錄這說法。
控方指被告擅闖劉寧的房間,侵入他人私人空間,並從典當他人首飾賺取1570元,至今都沒做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