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馬來西亞的王志成(28歲)因涉嫌偷竊一隻價值高達1萬元的勞力士手錶而面臨法律制裁。
據案情披露,王志成是一名侍應生,去年7月至10月期間租住於大巴窯7巷第6座組屋單位的房間。在居住期間,他發現房東有不鎖緊鐵門的習慣,並常把鐵門鑰匙掛在牆壁上。更進一步,他得知房東還經常將一隻勞力士手錶放在客廳桌子上。

(圖:來源自網絡)
於是,在去年12月22日凌晨3時40分,王志成動了偷竊的念頭,打開木門偷走了牆壁上的鐵門鑰匙,然後再開門進入屋內,盜走了那隻價值不菲的勞力士手錶。之後,他將鐵門重新鎖好,並把鑰匙掛回原處。
房東於當天早上8時發現手錶不見,並在檢查閉路電視後發現了偷竊者的身份,隨即報警。警方於當晚6時45分將王志成逮捕,並起獲了被盜的勞力士手錶。
在法庭上,王志成的律師聲稱他偷竊是因為房東未返還他的定金。同時,律師還指出王志成是馬來西亞人,在本地再犯罪的可能性較低,而且警方已起獲了被盜的手錶,因此造成的損失較小。
律師希望法官能對王志成年輕且首次犯罪的情況予以輕判。 然而,法官認為王志成是有預謀的,盜走的勞力士手錶價值高昂,最終判處他坐牢10周。
此案再次提醒公眾保護個人財物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對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