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 51 歲的上司猥褻了他的下屬,而下屬的丈夫作為飛行員之一坐在駕駛艙里。
這名上司是該航班上級別最高的機組人員,負責監督和照顧其他由他負責的機組人員。
受害者是一名 31 歲的空姐,她於 2018 年 11 月從新加坡飛往荷蘭的航班上,最初的時候她並沒有想舉報這一事件,因為騷擾者有一個年幼的女兒,她不想讓他丟掉工作。

但該男子在大約六個月後的 2019 年 5 月再次出手,在從新加坡飛往馬尼拉的航班上騷擾了一名 24 歲的空姐。
第一名受害者在得知第二起事件後,向警方報案。
這名男子因為保護受害者身份的禁言令而無法透露姓名,他最初在被判猥褻第二名受害者後於 3 月被判處 5 周監禁。周一(6月20日),他在承認猥褻第一名受害者後又被判處三周監禁。
該男子是 2018 年航班的機上經理,使他成為機上級別最高的機組人員。
對於每一項猥褻指控,該男子可能被判入獄兩年和罰款。
他不能被鞭打,因為他已經超過 50 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