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數據,平均每年中國都會有1萬名左右的富豪移民,位居全球第一。另外,中國富豪總資產達到23.6萬億美元,僅次於美國。也就是說,這些移民的富豪,可能帶走萬億財富,瘋狂「掏空」中國。其中,新加坡逐漸成為中國公民海外搭建離岸架構的重點選擇。
近日,包括滙豐、渣打及花旗集團在內的銀行均見到香港居民諮詢開設離岸帳戶的數量大增,其中眾多因素之一,就包括因憂心中國將對香港實施國安法的決定,所產生的結果。滙豐(HSBA.L)和渣打(STAN.L)各見到詢問數量跳增25-30%。

無獨有偶,此前金融市場曾傳出消息稱,大量資金正在流入新加坡,而資金來源就是中國香港。
外來資本持續增長
2020年6月7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表聲明稱,自今年初以來,新加坡的外幣存款出現持續增長,聲明指出,根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新加坡銀行體系中的非銀行外幣存款總額為7810億新元(1新元約合人民幣5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0%。
其次,中國銀監會通過對香港市場銀行業監管的深入,香港這個亞洲特殊金融港也逐漸從離岸公司、離岸帳戶聚集地,轉變為跟隨政策不斷收緊的態勢。
在國外,信託的興起,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稅收的驅動,尤其是遺產稅。家族信託在中國大陸開始出現時,也與遺產稅脫不了干係。中國大陸徵收遺產稅的消息或謠言,已有多年了。由此,來自香港、新加坡的境外機構,紛紛在大陸推辦家族信託,其中的噱頭就是說,信託可以規避遺產稅。

但直到現在,中國也沒有開徵遺產稅(Estate Tax)。但是這並非說,海外家族信託對中國高凈值人群就沒有意義了。中國的有錢人在境外持有或購買房地產、股權、股票等資產可能會受到該資產所在地國家的繼承法和稅收制度的管轄。合理設立的家族信託能確保資產以最少的行政成本和稅收成本轉移到預定的受益人手中。
家族信託作為一種舶來品,在國內實際上根本就是水土不服,難有作為。國內的《信託法》說來也通過近二十年了,實踐中,鮮有真正意義上的家族信託成立。最近幾年,國內信託公司在嚴監管形式下的轉型和回歸本源,所能做的不過是資金信託而已,還無法滿足高凈值人群多樣化資產信託的需求。
所以,要想充分利用家族信託,境外家族信託還是不二之選。

簡單來說,設立信託是信託設立人將自己合法的財產轉移給受託人(通常是專業的受管制的信託公司),而受託人儘管在法律上取得了財產的「法律所有權」,但其必須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占有、使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最難以讓中國人理解和接受的是,信託設立意味著信託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但仔細理解其運作的邏輯,也不難看出,受託人的的確確是有名無實的「所有權人」,不過是名義上而已,大可不必擔心。再說,人家踐行了幾百年的法律制度,肯定有其存在的基礎和價值。
我們所講的離岸信託、境外信託通常是英美法系國家和法域的法律制度,肇始於英國,而後被英國殖民地所繼承和發展,如美國、新加坡、香港、維京群島(BVI)或蓋曼群島(Cayman)。
我們以新加坡的信託制度為例。新加坡的信託採用監管制,專業受託人必須獲得許可並受到法規的監督。在新加坡信託法下,委託人可以自己保留投資的權力(就是說法律上財產不屬於你的,但允許你對財產的管理和投資保留話語權)。

由此,客戶可能在管理投資方面仍然占主導地位。新加坡信託還允許委託人指定一個監管人(protector)(通常是專業律師或會計師)來監管特定領域內的信託活動。
根據新加坡稅法,委託人和受益人既不是新加坡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的信託可以被視為境外信託,這意味著很大範圍內的信託收入可以在新加坡免稅,包括大多數的收入和金融機構收益,受益人收到這些免稅的收益不需要再在新加坡徵稅。
保障財富以應對政治、商業和家庭環境的不確定性。人有旦夕禍福。提前把財產轉入信託,作為一項獨立於家庭責任財產之外的財產,在家庭遇到變故時候,可以起到應急之需。對於深處疫情危機的美國人而言,應該有深刻體會。對於已經設立信託的家庭而言,信託分配的資金可以幫助家庭度過目前的經濟困難。
家族信託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在於有序地完成代際財富的轉移。這是現代家族信託的核心功能之一。
信託能夠在不同的繼承人之間做出靈活的安排。讓有能力又樂意接班的孩子實際掌管企業運營,讓沒有興趣的孩子又能受益;而遇到不肖之子或紈絝子弟的,也可以避免家庭財富被迅速揮霍殆盡。設立的好,也許能打破中國人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