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花錢約37歲女郎外出,24歲男生將她帶到機場樓梯間聲稱要拍TikTok視頻,卻突然出其不意從後方掐她頸把她弄暈,聲稱有癖好想嗅她的腳底。
張家俊(譯音,24歲)案發時是工藝教育學院的學生。他昨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另外一項企圖非禮的罪名交由法官加以考慮後,被判坐牢8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10月通過約會網站邀37歲的受害者約會。兩人10月26日在樟宜一帶會面,晚上7時30分到了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
被告稱想要拍TikTok視頻,將受害者帶到樓梯間拍,受害者答應。樓梯間內,被告確認四層樓的出口周圍都沒有人後,將電話擺好。

24歲被告從後方掐女郎的頸將她弄暈。(檔案示範照)
庭上昨早也播放了案發當時的視頻,只見身材健碩的被告按下錄影鍵後,叫比他矮一個頭的受害者面向牆壁。受害者轉身後,曾學過武術的被告突從後方使出裸絞(naked choke)的技巧,狠狠勒住對方脖子。
受害者尖叫,拚命掙扎,沒多久暈了過去。
被告聲稱,他有癖好,只為想嗅她的腳底才會將她弄暈。
他過後萌生非禮念頭,將受害者衣服拉到肚臍位置後,但最後決定不下手。
受害者數秒後醒來,驚慌失措,整理衣服後拔腿逃下樓,出了大廈跑到路旁,找路過的車子求助嚷說:「有人想殺我!」
路過的司機勸她報警,警員將受害者送院治療,當晚追查出被告的身分,打電話要他到警局自首。被告主動到案,還將視頻交給了警方。
醫生判定被告沒精神失常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評估,被告小時候有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但長大後已經沒有跡象,而且他嗅腳底的癖好並不足以構成戀物症(fetishistic disorder),醫生因此認為他沒有精神失常。
主控官指出,無論他想對女生做什麼,他明知裸絞可能將人致死,卻仍選擇以這種方式下手。主控官認為,被告的行為肆無忌憚,法庭有必要對他嚴懲以儆效尤。
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按下錄音鍵後,一時衝動才會犯案,並未想那麼多。而且,他雖然也有非禮的衝動,最終還是沒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