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一名30歲男子居然在獻血前隱瞞了男男性行為,在獻血一個星期後,他被確診感染了愛之病病毒!而這名隱瞞的男子也被判入獄三個月,罰款1萬元!
根據控狀,被告在2019年5月24日獻血。他在獻血前填寫健康申報時,謊稱沒有同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也沒有在過去12個月里對身體穿孔,包括打耳洞。

被告的血液在5月31日被檢測出感染了愛之病病毒,他才向衛生科學局的醫生坦承捐血前曾同兩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以及在同年2月曾打耳洞。
在新加坡,如果要獻血,需要符合當局的一系列規定,只有符合規定的人士才可以成為獻血者。而在疫情下,當局也加入了疫苗的相關規定。


部分基本要求:
1. 身體健康
2. 過去一周內沒有出現傳染病症狀:喉嚨痛、咳嗽、流鼻涕或者是腹瀉
3. 過去4周內沒有發燒
4. 過去的3天內沒有吃過西藥、營養品或者中藥。如果吃過抗生素,需要等上至少一周。
5. 體重至少為45公斤
6. 女性的血紅蛋白水平至少為12.5g/dl,男性為13.0g/dl。

想要獻血的朋友們,可以點擊「https://www.hsa.gov.sg/blood-donation/can-i-donate」進入檢測頁面,看自己是否符合獻血條件。
信息來源:8視界新聞,新加坡衛生局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