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加拉男子與三友人夜潛小學,偷上萬元電線,連累學校需花48萬元重新安裝。
被告是孟加拉籍的普拉曼尼(27歲),他面對四項控狀,包括破門行竊及牴觸放貸人法令,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4月2日,被告的朋友霍克想從學校里偷電線,因此找上被告和兩名室友,表示願意付錢讓三人幫忙,把電線搬上羅厘拿去賣。
隔天晚上8時許,四人搭德士到位於杜尼安路(Dunearn Road)的新加坡女子小學,當時學校無人使用,他們在天橋上觀察後,從一處圍欄攀爬進入學校。
多數電線先前已被另一組人拆除,被告一組人負責把電線搬去賣,他們一共裝了七袋電線。
霍克付費安排一個羅厘司機來接他們,司機凌晨2時許抵達,四人把電線搬上羅厘,到了芽籠14巷,把電線賣給預先聯繫的一家店。。
4月4日傍晚6時,四人故技重施,但被告的室友拉塞爾在晚上10時30分許,將一個電眼攝像頭移動,被保安人員發現。保安懷疑有人擅闖而報警,警方當場把拉塞爾和霍克逮捕,進而揭發此案。
調查顯示,重新安裝被拆除的電線的費用共48萬元,其中買新電線的費用為2萬5000元。
拉塞爾和霍克認罪後,分別被判坐牢17個月和17個月兩周,被告另一名室友的案件尚待審理。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