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The Centre for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CGS)十分榮幸能夠擔任2023年首屆可持續性影響力獎(Sustainability Impact Awards 2023)的知識合作夥伴。
可持續性影響力獎由《商業時報》(The Business Times)和大華銀行(United Overseas Bank, UOB)共同組織,旨在表彰那些實踐可持續發展及對環境和社會有重大影響的個人和企業。

▲2023年2月1日,首屆可持續性影響力獎正式啟動。從左至右分別為:《商業時報》總編輯陳慧芬(Chen Huifen)女士;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Senior Minister of State for Sustainability and the Environment)許連碹(Amy Khor)博士;大華銀行首席永續發展執行官(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林錦輝(Eric Lim)先生;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Lawrence Loh)教授。
在一份新聞稿中,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Lawrence Loh)教授表示:「在追求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我們不能只著眼於產量和結果,更重要的是,對人們的生活和居住環境所產生的實際影響。通過頒發可持續影響力獎,我們希望能表彰一些以『良好治理』為根本,走在環境和社會的改革前沿,為改變社會作出貢獻的模範單位。」
可持續影響力獎包含個人獎項和企業獎項。在個人類別的獎項中,年度影響力領袖獎(the Impact Leader of the Year Award)和影響力領袖卓越獎(Impact Leader Excellence Award)將頒發給帶領和推進可持續發展工作的個人。在企業類別的獎項中,年度企業影響力獎(the Impact Enterprise of the Year Award)和企業影響力卓越獎(the Impact Enterprise Excellence Award)將公開接受提名,同時獎項也包含了中小企業(SMEs)和大型企業兩個類別。
作為該活動的知識夥伴,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制定了各獎項的評選標準。除了需要證明是否能在推行可持續發展措施時展現出重大的影響力和領導力之外,個人和企業還需要展示這種影響力的規模、範圍、持續時間和滲透度。如果個人/企業還能為持分者帶來協同增效作用,或證明其項目具有創新性,更可以獲得額外加分。當然,個人獲獎的首要條件就是展現自己在治理方面的優秀能力,比如管理領導力、融入利益相關群體、遵守法律等等,而企業則需要展示它們在環境、社會、治理的實踐方面做出的重要貢獻。
被提名者必須居住在新加坡,並符合主辦方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
最後,盧耀群教授總結說:「總而言之,我們將根據被提名者為社會和/或環境做出的貢獻進行評選,我們也希望獲獎者能夠激勵更多個人和企業參與,共同實踐可持續發展。」
獎項評委包括:李全盛先生, 國家環境局主席;謝仰豐先生, 城市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清嬌女士, 360 Dynamics管理創始人;蕭振祥先生,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執行董事與營運長;盧耀群教授,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唐永安先生,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上市政策與產品審核總監及可持續發展總監;陳慧芬女士, 商業時報總編輯。
這些獎項將在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進行公開提名,獲獎名單會於7月公布。
文章英文版首發於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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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為Creating Sustainability Imp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