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旗
又稱星月旗
於1965年8月9日
正式成為新加坡共和國的國旗。

歷史背景
1959年
當時新加坡在大英帝國治下組成自治政府
星月旗隨後成為了自治政府的官方旗幟
1965年新加坡獨立後它被選為國旗
圖形構成
新加坡國旗由紅、白
兩個平行相等的長方形組成
左上角有一彎白色新月
以及五顆白色小五角星
紅色代表了平等與友誼
白色象徵著純潔與美德
新月表示新加坡是一個新建立的國家
而五顆五角星代表了國家的五大理想
民主、和平、進步、公正、平等

1989年
時任新加坡副總理的杜進才在一次
媒體採訪中提到了新加坡國旗的制定和啟用
「 「雖然我們當時只是大英帝國轄下的自治政府,但我們認為有必要將新加坡各個種族的人團結起來,建立新加坡共和國……除國歌外,我們也設計了國徽和國旗,而且我們始終認為新加坡國旗應當平等的飄揚在米字旗旁」。
1959年11月30日
《新加坡國徽、國旗、國歌法》開始實施
條例具體規定了國旗、國徽的使用規章
並對如何演奏國歌提出了要求
時任國會議員的信那談比·拉惹勒南
在向立法機構解釋新加坡國旗寓意時說
「 「國旗、國徽和國歌是新加坡人希望和理想的象徵……她帶給新加坡人自尊、自重。"
1962年9月
新加坡民眾投票決定加入馬來西亞聯邦
1963年9月16日
新加坡正式加入馬來西亞聯邦
成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
李光耀親自在新加坡升起了馬來西亞國旗
1965年8月9日
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聯邦後
星月旗又一次成為了新加坡國旗。
小文提示
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要人物逝世或全國哀悼日時,新加坡政府會要求升半旗;私人葬禮不允許使用國旗,但在國葬中可以懸掛國旗;若國旗出現損傷需要丟棄時,需先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國旗。
新加坡的其他旗幟

新加坡總統旗
總統府使用的標準旗幟
以新加坡國旗為藍本作出了一些修改
將底色改為全紅
並將新月和五顆星居中
其紅底、新月、五顆星的寓意
與新加坡國旗一致
該旗於每天的上午八點至
下午六點在總統府前懸掛
或懸掛至總統離開府邸。

新加坡民船旗
用於在新加坡註冊的非軍用船隻
新加坡海旗為全紅底
中央有一圓圈
包裹著新月和五顆星
其長寬比例為2:1
新加坡政府規定進
新加坡籍民船應懸掛此民船旗
新加坡政府將會對不懸掛民船旗的
新加坡籍民船提出控訴,並處以罰金

新加坡海軍旗
1967年啟用
由新加坡國防部設計
只有新加坡海軍下屬船隻
才有權懸掛此旗幟
新加坡海軍旗大部分為白底
左上角長方形為紅底
紅底部分含有新月和五顆星
白底部分含有一顆不規則的八角星
其長寬比例為2:1

新加坡政府船旗
1960年啟用
用於所有非軍用的政府下屬船隻
例如海巡船等
政府船旗大部分為藍底
左上角長方形為紅底
紅底部分含有新月和五顆星
藍底部分包含一顆不規則雙色八角星
其長寬比例為2:1
海防旗中的藍色底象徵著海洋
新月和五顆星則源自新加坡國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