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來了!新加坡2020年8月起將調整重大疾病定義

2019/12/17   •   2萬閱
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LIA)宣布對重大疾病定義進行重大更新。新的定義更加明確和嚴格,例如「失聰」將更明確地指「不可逆聽力喪失」。此外,針對中風、心臟病發作等疾病的定義也進行了細化,旨在反映醫療技術的進步和人口老齡化的趨勢。了解這些更新對保險人而言至關重要,請參考相關細節。

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LIA)宣布考慮到醫療和技術的進步,自2020年8月26日起,新加坡將實行新的人壽保險的重大疾病定義,新的定義可能會影響某些關鍵疾病的治療、管理或緩解方式。

這次的定義調整,我大概看了一下框架,有一些是更加明確,有一些是更加嚴格,比如大量加入了「永久性Permanent、不可逆Irreversible」這樣的詞語,原因會在下面提及。

例如,「失聰(喪失聽力)」將被修改為「失聰(不可逆聽力喪失)」,「不可逆」一詞的原因是認為隨著醫學的進步,未來有一定可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復聽力。

另一個例子是重大疾病之一,「Heart Attack of Specified Severity特定嚴重程度的心臟病發作」的定義中,「Death of heart muscle due to obstruction of blood flow心肌因血流受阻而死亡」將改為「Death of heart muscle due to ischaemia心肌因缺血而死亡」,以明確1型心肌梗死和2型心肌梗死皆為可受保(Type 1 Myocardial Infarction and Type 2 Myocardial Infarction)。

中風,加入了必須伴有永久性神經缺陷with Permanent Neurological Deficit,並且先前存在的腦損傷中的繼發性出血將不再受保Secondary haemorrhage within a pre-existing cerebral lesion,具體點說就是有時在顱骨手術後,切除腫瘤的病理分析可能顯示腫瘤內出血的跡象。雖然有顱內或腦血管出血,但這並不符合中風的賠付定義。這種情況下的出血是由於顱骨手術,而不是與中風相同的潛在病理。with Permanent Neurological Deficit

所有基於2014年定義的含有重大疾病的保險,也就是上一次定義更新,將自2020年8月26日起不再銷售。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表示現有保單定義不受影響。

在人口迅速老齡化和慢性病發病率不斷上升的情況下,對重大疾病定義的定期審查將確保重大疾病產品與不斷變化的醫療及健康環境保持關聯,並確保投保人能夠清楚地了解受保範圍。

什麼是重大疾病保險?我寫了幾篇基本的普及文章……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你被診斷出患有所購買保險產品受保的重大疾病(根據保險協會和衛生部規定,至少37種),或在接受了保單承保的某種手術後,那麼重病保險將一次性支付你一筆錢作為賠償,即保額。

新加坡最常見的五種嚴重疾病

這並不是LIA第一次重新審視重症的定義。在2014年的最新更新中,37種重大疾病嚴重期(Severe Stage)的定義中有許多被修訂。並且還取消了2014年之前重大疾病保單計劃中30項受保重疾的上限,允許覆蓋更多的醫療條件(調整至37條)。新加坡人壽保險公司收到的所有重疾嚴重期索賠中,90%以上是針對下列五種嚴重疾病:

主要癌症major cancer

特定嚴重程度的心臟病發作heart attack of specified severity

中風stroke

冠狀動脈搭橋手術coronary artery bypass surgery

終末期腎功能衰竭end-stage kidney failure

但我還是要補一句,嚴重期的定義是同一的,但輕中症(early/intermediate stage的定義是各個公司自己定的,當然還有其他疾病定義之外的影響到保費的區別,,也就是為何我常說買保險不要只看保額保費甚至病種,有興趣可以跟我了解)

有興趣跟我了解LIA新重疾框架的歡迎加我微信私聊。

最後上圖,在LIA目前的最低建議是每人有74萬的身故保額及31萬的重疾保額……買不買你們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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